这两年啊,反内卷是如火如荼,甚至于已经上升到一定的国家意志层面了,作为一个新的国家战略,你问我支不支持,我当然是支持的。
但是要问具体如何落地执行反内卷,我还是有一些建议要讲的。
我们可以看到,自从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以来,这一年的发力点集中在宏观层面和行业层面。
比如在宏观层面,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亏本销售产品,明确大型企业不得滥用自身优势,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期限、方式,拖欠账款。
在行业层面通过政府层面的约谈,我们能看到的几个动向也很清晰,比如汽车行业集体表态缩短账期,拖欠小企业货款的趋势受到了一定遏制。
类似的事件,还有光伏行业由政府牵头减产,在此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些行动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几乎都是同一时间,行业内大量企业密集宣布调整,这背后很明显是宏观力量在推动。
我当然赞赏这些政策,但我还是要说,政策对于个人的关照还是太少了。包括各大媒体的通稿,目光也集中于行业和政策领域。
原因也不难理解,牢章讲了好几遍了,企业是直接贡献税收和就业的主体,通过企业可以有效调控投资和市场行为,并且由于政府部门只需要对接企业管理层,通过发文等行为进行指导,所耗费的精力不会很大,不需要精细化管理能力。
过去30年建设经济形成的惯性就是抓企业就是抓经济,抓经济等于抓企业,两者在决策者的观念上是高度拟合的。
税收制度也相配合,形成了一套以企业运行时增值税何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税源的税收体系。
这就造成这一轮的反内卷政策,主要目光还是集中于大企业和大平台,不能利用自身优势挤压小资本,政策的导向还是很明晰的,目标是提高效率、减少低效竞争,小资本也是贡献税收和就业的主体,也值得保护。而至于不能挤压个体从业者,排位并不靠前。
我当然不是这种政策导向完全错误,而是说思路还是太老了。
一个帝国主义国家,第一个殖民地必然是他自己,因为帝国主义必须先向内剥削才能对外掠夺。同样的,一个内卷式竞争的企业,第一个受害者不一定是外部的企业,而一定是这个企业内部的劳工。
前两天有一则消息,钉钉8月25日举行的十周年新品发布会,钉钉CEO陈航在发布会上公开表示:
我们大约有四五十人这四个月投入到了DingTalk A1项目里,他们应该每天睡觉不超过5个小时。确实是一种创业的风格,创业状态。
我的评价是,陈航应该庆幸,加班把员工熬死不涉及赔偿责任,有工伤保险给他擦屁股,不然他来领导钉钉,赔钱是大概率事件。
实际上,陈航臭名昭著不是一天两天了,就在前不久,沈航被人曝光,发现钉钉办公区工位空空,次日便对所有部门公开批评,质问员工“为何提前下班”。
还有媒体报道说钉钉内部普遍执行“早9晚9”的会议机制——上午9点开早会,晚上9点再开晚会。
凌晨十二点和提前下班这几个字,我都不知道是怎么组合到一块儿的,能想象出这个组合的,不是,有几个妈呀,敢这么说话?疑似打瓦批发的说是。
往前数还有马云说996是福报,还有有赞公开996,这些事情已经不新鲜了。就实际上经过这么多劳动事件的洗礼啊,我现在已经对这种人麻了习以为常了,不知道从何下口了。
我甚至觉得就这些资本家,哦不,企业家在台上公然的说自己的部门工作时长如何反人类我都觉得正常化了,他们就这样,那我有什么办法?他们就是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劳动法规定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现实就是,很多企业一个星期就要加班36个小时的班,红军穿越过来还以为自己打输了。
对于这种显然触犯了《日内瓦公约》的行为,我都不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事前监督防范了,只要劳动监察部门后面愿意去查就行。
结果呢,有赞那时候杭州劳动监察大队还知道,上门去查一查。到现在,钉钉公开说员工只睡五个小时,这事没人管吧?只能说非常幽默了。
虽然牢章也承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世界很少能够做到完全按照法律设想运行,甚至很多法律大家平时都叫不上名,也不了解内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你别说问我,就是找律师问,大部分也得先去找一份原文看看。
但公开向全社会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公然叫嚣挑衅法律尊严,居然还能得不到相关部门任何处理的,我估计也就《劳动法》这么一部了。
一定有观众朋友说了,钉钉和陈航公然挑衅劳动法固然不好,但是这和反内卷有什么关系?我那天发了个动态,下面居然还有不少人说,只要给够加班费就可以加班。
这充分说明了,大家不了解内卷的微观原理,表面上看,每个人只是在争取给自己拿到更多的工资更好的劳动岗位,但实际上每一个个体的合理选择最终会造成合成谬误。
只要员工愿意加班,总会有人更能加班,只要员工愿意接受低工价,总能有人愿意接受更低的工价,最后的结果就是把工作时长拉高到同类劳动力能接受的上限,工资拉到同类劳动力可以接受的下限。这就是一种内卷。
只要给够加班费就能当牛做马这种观念,在马克思-列宁主义里,我们一般称之为工贼。
工业革命以来,工人阶级得到的教训是,想要彻底制止自身的内卷,必须有两个工具,第一是纪律,第二是组织,才有谈判上桌的资格。而如果既不掌握纪律,也没有组织约束,就会一盘散沙任人宰割。反内卷必须有集体的制度性力量,单个个体的自愿是靠不住的。
甚至于企业越能剥削员工,越拿员工当牲口,在财务报表上就越是降本增效,反而能拿到更高的估值,发更大的财。
这就是我所说的反内卷过于关注企业境遇而忽视个体境遇了。
我们完全理解政策在做什么,政策想通过保企业进一步来保就业和保工资,那实际上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生产不足,而是消费不足。
是劳动者没钱,没时间消费社会生产出来的大量服务和商品,CPI阳痿,PPI更是已连续三十几个月为负了。
不论再怎么催,搞贴息贷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要是钉钉员工,晚上才睡5个小时,你就是拿鞭子抽我,我也得说没力气消费。
如果说普通企业生存艰难,劳动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现在头部企业还在反内卷的风口上搞这套卷生卷死,显得太不懂事了。
只有个人是最后经济活动,生产、消费和税收的承担者和运行者,而也只有落到个体上的经济活动才有意义,美国靠服务业和金融把gdp炒得飞起来,最后不还是一大堆人桥洞底下盖小被当homeless?
既然反内卷是国策,那显然,在劳动领域也需要画一条红线,这条红线不能再往后退了,法律应该是最基本的底线。
当然人保部也可以认为,劳动法制定的太严格了,那可以交由全国人大表决修改法律,废除现行劳动制度,没有人规定必须死守着5天8小时40小时工作制到老死。
人最重要的是自洽,尽信书不如无书,不执法不如无法。
要么尊重现实,搞一部韩国劳动法,大大方方搞52小时工作制,没人追着你念劳动法的经。要么立了法就要执行,打击加班违法。
不能一边法律在那边明晃晃的写着5天8小时,另一边又对违法行为无动于衷,一边还要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我知道当然有的人一定要说了,法律已经有了,工人要去维权啊,要去诉讼啊,谁让自己你不去斗争呢,你这不是社会主义巨婴吗?
首先,哪怕到了诉讼的时候,劳动者也是自己要负责证明自己加班,劳动监察部门不负责调查。
众所周知,在民事诉讼当中,对于无条件举证的弱势方,往往要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仅需证明基础事实,被告就免要承担举证责任,若不能举证,则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问题在实际裁判中,并没有采取倒置举证义务来保护劳动者,反而是要劳动者自己举证。
更何况劳动监察、工时监管,本质是公共事务,是国家的治理责任。要是说不主动去管,那等于说政府只是提供一套仲裁和司法,然后撒手打自由搏击。那我只能说有的人平时骂美帝骂的凶,真到社会问题上,那嘴脸比美国政府还要自由主义,比哈耶克还要尊重自由市场。法律要是不靠强制力保证实行,那还叫法律吗?我交税了,就应该有人来执行劳动监察啊,不然把他们都开除了吧,还能省点税金。
1958年,毛泽东写了《一个教训》背景是1958年云南因为传染病死人,一些干部还在强迫命令群众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引起了民愤,我可以读一段毛泽东的批示:
在我们对于人民生活这样一个重大问题缺少关心,注意不足,照顾不周(这在现时几乎普遍存在)的时候,不能专门责怪别人,同我们对于工作任务提得太重,密切有关。千钧重担压下去,县、乡干部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干,少干一点就被叫做“右倾”,把人们的心思引到片面性上去了,顾了生产,忘了生活。解决办法:(一)任务不要提得太重,不要超过群众精力负担的可能性,要为群众留点余地;(二)生产、生活同时抓,两条腿走路,不要片面性。
反内卷,对于企业来说,是防止价低伤企,对于个人,要防止加班伤人。各部门还在积极的约谈企业,去化产能,其实哪要费那么大心思呢,把劳动监察部门叫出来,去基层抓一抓加班现象,关心一下人民群众,企业的产能自然而然会降下来。
一切的问题最后都会回到张仲礼院士提出的那个问题上,那就是:中国人是不是人?凭什么同样是人,中国人就应该多加班?
反内卷是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策,也取得了卓然的效果,但反内卷如果反不到个体身上,那鼓励结婚、鼓励二胎三胎、鼓励消费,鼓励什么都注定落不了地的。
章北海的自然选择
Après moi, le délu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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