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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严查交通违法
有人在小林
驾驶电动自行车
以及其他有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
和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
罚款 2000元加处罚款0元记0分
‼️‼️‼️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和第七十五条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违者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处二千元罚款。
扩散!周知!
转给身边有电动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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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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