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担保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要求对外担保时对方提供反担保,并谨慎判断反担保方能力和可执行性。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等,但这些单位须有较强偿债能力。同时,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对有资金投向不合规、财务造假等情形的单位不得提供担保。
审批程序上,对外担保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有一定审批权限,超出则报股东会。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担保等多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权要求。此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进行额度预计等操作。
对外担保管理方面,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包括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信息披露上,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义务,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要及时报告情况。对于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要及时披露相关内容,被担保人出现未按时还款等情况也要及时披露。同时,制度还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责任。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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