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间也常会因为一些琐事引发纠纷,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高效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原告裴某与被告刘某系同一单元楼居住的邻居,裴某住在四楼,李某住在五楼。2024年3月,原告裴某发现其房屋卫生间吊顶扣板渗出水迹,打开吊顶扣板后发现有大量积水,天花板墙体大面积渗水,查看自家没有漏水点,找到楼上邻居协商,被告以自家不漏水为由拒绝查找漏水原因。裴某继而又找到社区、辖区民警均协商未果,裴某家的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处理,2025年4月,导致原告房屋楼下三楼同样位置出现漏水情况。因事态已发展到三楼,被告才同意维修,维修后原告家和三楼不再漏水,这足以说明漏水点来自被告家,但被告拒不承担相应损失,最终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虽然双方存在分歧,但庭审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互相尊重、理解,本案有调解可能,故决定组织庭下调解,未当庭宣判。庭审后,李法官从维系邻里和谐、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友好协商,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刘某一次支付张某维修费用1000元,双方重归于好。
邻里纠纷无小事,是否可以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舒兰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全力提升每一个案件的办理精度、速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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