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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生物航油出口许可证的公告》,宣布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同意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展生物航油“白名单”出口先行先试的批复(商贸函[2025]104号),连云港嘉澳2025年满负荷可生产生物航油37.24万吨,允许其在上述产能范围内申领2025年出口许可证,商品名“生物航油”,商品编码“27101911”。至此,连云港HVO/SAF综合工厂正式获得生物航油出口许可,意味着延宕近六个月的SAF产成品出口路径被打通。据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监测,连云港嘉澳50万吨/年HVO/SAF项目于2024年11月投产,在以70%的负荷率运行一个月之后停产,停产的主要原因是其SAF产成品出口报关未能顺利获批,随后于5月初官宣完成首笔13400吨生物航油(SAF)出口,据悉接货方为瑞士生物燃料专业贸易商,该笔交易或为履行去年未交付合约。
连云港HVO/SAF工厂严格意义上是中国第一个获得SAF合规出口资质的单位,而其他的数家工厂目前仍处于申报核查阶段,出口许可暂未下放,以山东日照HVO/SAF工厂为例,其需要在5月中旬开工之后接受进一步的产能核查才能确定SAF出口配额的数量,如此一来当首个SAF出口许可下放之后,监察部门是否会收紧其他工厂的相关产品出口政策引发关注,不过据金联创监测,5月9日前后发现河南濮阳HVO/SAF工厂向日照港进行集港,并且听闻东营新晋的HVO/SAF工厂也完成了首笔出口,这似乎表明其他工厂的生物燃料产成品出口暂时并没有受到影响。
另外,在连云港HVO/SAF工厂获得出口许可之后,该许可涵盖的内容引发诸多讨论,主要的焦点在于其是否包含财税支持。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认为,连云港工厂获得生物航油出口许可,解决了SAF无法出口的燃眉之急,并且也规避了潜在的合规风险,对于后续HVO/SAF出口政策的规划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不过现阶段根据出口许可的相关内容来看,无法获得财税支持的利好,主要考虑到该许可的签发部门是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海关总署以及外汇管理局,但并没有出现国家税务总局的名字,没有税务部门参与意味着无法进行财税支持的讨论,因此我们认为,尽管出口许可允许SAF产品以石化航煤的税号出口,申领出口配额,但是该配额并不等同于按成品油出口配额管理,也就意味着无法获取9%的出口退税。
根据市场线索,物产中大集团下属蓝鲸生物能源(浙江)有限公司50万吨HVO/SAF装置已经于4月下旬中交,目前中国已建成HVO/SAF综合项目产能达到262万吨,另外存在大量新项目投资立项线索,中石油系统目前已经规划了华北石化、云南石化、四川石化、长庆石化四座按产成品计10万吨/年的SAF项目,并且在佛山规划了21万吨/年的SAF项目,该项目也进入了2025年广东省重点项目预备建设名单,中石化方面一方面在进行镇海炼化SAF项目的改造,另一方面推动与道达尔合资的天津石化23万吨/年SAF项目。在两桶油之外,存在广西宏坤、广西川桂新能源、厦门建发、河北飞天、河北慧源、四川天舟、浙江将蓝、中能亿达等诸多大型油脂加氢路线SAF项目投资线索,市场愈发关注废弃油脂原料的保供能力,未来国内外UCOME以及HVO/SAF工厂对中国UCO的争夺将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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