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2 年的炎炎夏日,整个中国都被一个名字所震动 —— 周克华。这个公安部 A 级通缉犯,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流窜于苏湘渝等地,制造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持枪抢劫杀人案件。他的每一次作案,都如同恶魔降临,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也让社会陷入了恐慌之中。
最终,在 2012 年 8 月 14 日,随着几声枪响,周克华的罪恶人生画上了句号,而这背后,是一段充满了罪恶与正义较量的故事。
黑暗童年:埋下罪恶的种子
1970 年 2 月 6 日,周克华出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他的家庭环境并不和谐,父亲周正喜与母亲陈世珍经常争吵。在这样充满火药味的家庭氛围中成长,周克华逐渐变得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朋友也少得可怜。
他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却对武侠和侦探类书籍情有独钟,或许在那些虚构的世界里,他能找到一些现实中缺失的刺激和满足。
15 岁时,周克华遭遇了人生的重大挫折。中考失利,参军的梦想也破灭了,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外出打工。然而,打工的生活并不顺利,他似乎总是与社会规则格格不入。1986 年 3 月,年仅 16 岁的他因为调戏妇女,被治安拘留了 14 日。这一经历不仅没有让他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可能在他心中种下了对社会不满的种子。
1991 年 9 月,周克华做出了一个更加疯狂的举动 —— 在沙坪坝盗取猎枪一支。这把猎枪,就像是开启他犯罪生涯的 “钥匙”。1993 年 3 月 20 日至 1995 年 2 月 20 日,他持着这支盗窃来的猎枪流窜至湖北武汉,最终被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抓获,在汉南劳教所接受劳教。
据曾与他一同外出打工的村民回忆,这次因枪入狱的经历,让周克华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从那时起,他就像是被黑暗吞噬的灵魂,一步步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罪恶之路:血腥的抢劫杀人轨迹
1995 年,周克华经堂兄介绍,在重庆火车站附近从事装卸集装箱的工作,生活似乎暂时步入了正轨。1996 年,他与徐姓女子结婚,并迎来了自己的儿子。然而,安稳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他继续在火车站附近做搬运工,后来还学会了开车。
但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他,堂兄到成都做客运生意后,他转行成为中巴客车司机,却又因超载事故被扣了车,失去了工作。紧接着,他的婚姻也走向了尽头,与妻子离婚。
生活的接连打击,让周克华彻底放弃了对正常生活的追求。1997 年夏,他在云南边境购买了一支五四式手枪,从此踏上了持枪抢劫杀人的罪恶之路。
2004 年 4 月 22 日中午 11 时 52 分许,重庆某酒店财务人员赵某、周某从工商银行重庆江北区红五路分理处取出 7 万元现金,刚走出银行 15 米外,就遭遇了周克华的袭击。周克华毫不犹豫地开枪,赵某头部中弹当场死亡,周某受伤。
他抢走 7 万元现金后,迅速逃离现场。这是他犯下的第一起命案,也是他罪恶篇章的开篇。
200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点 35 分许,重庆某物业公司财会人员郑某和驾驶员邓某在三峡广场一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取款后,邓某提着 17 万元工资款行至沙坪坝区汉渝路时,周克华再次出现。他从背后开枪射击,邓某和郑某不幸死亡。
随后,他抢得 17 万元逃离,逃跑时还打伤了一名路人。这一系列冷血的作案手法,让人不寒而栗。
2005 年 10 月 16 日,周克华在云南曲靖宣威火车站被查获非法持有 “五四” 式手枪 1 支、子弹 6 发,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11 月 18 日被逮捕。
2006 年,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他犯非法运输枪支罪,最终他被昆明铁路法院判刑 3 年,至 2008 年 4 月出狱。然而,监狱的改造并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让他心中的仇恨更加浓烈。
2009 年 3 月 19 日 19 时 42 分,周克华持枪袭击了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的某驻渝部队营房,致 1 名哨兵死亡,随后抢走步枪一支。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重庆警方迅速将此案列入反恐打击范畴,并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
之后,周克华的作案范围逐渐扩大。2009 年 10 月 14 日 13 时 55 分许,他在长沙市天心区南郊公园一个叫 “黑松口” 的山上上坡处,用自制手枪将受害人李成寿杀死后潜逃。据警方分析,他可能是在山坡上试枪,被在附近散步的李成寿发现,为了灭口,便朝李成寿连开数枪。
2009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时 46 分许,周克华来到长沙天心区新姚路口附近的农业银行门前,四处徘徊寻找目标。11 时 26 分左右,受害人郭某在银行取钱后,准备上车时,周克华果断开枪打死郭某,抢走现金 4.5 万元后逃离现场。
2010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 时 20 分许,在东二环一段 220 号门面处,一经贸公司负责人肖某在附近停车后走向门面门口时,周克华再次出手,向其开枪射击,肖某中枪后面部朝地身亡。警方分析,这起案件与 2009 年 12 月 4 日芙蓉南路农行某支行的抢劫杀人案作案手法一致,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2011 年 6 月 28 日上午,周克华拿着报纸在长沙南部黑梨路一建筑工地附近逗留,受害人张某在走下轿车时,他向张某开枪射击,致其头部、腰部负伤。目击者称,周克华在事发前曾拿着一张报纸在工地附近转悠,似乎在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
201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 时 50 分许,周克华流窜至南京,在南京下关区和燕路农业银行外,向刚从银行取款 20 万元出来的程某开枪,并实施抢劫。程某因头部中枪死亡,之后周克华逃离现场。
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枪支系缅甸制五四手枪。经初步调查,被抢男子程某系南京市江宁区人,42 岁,供职于江苏某建材公司。
2012 年 4 月,周克华结识了张贵英,双方成为男女朋友。然而,这段感情并没有让他回归正道,反而成为了他继续作恶的 “掩护”。同年 8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5 分左右,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持枪抢劫,致一死两伤,抢走受害妇女挎包(内有现金 7 万余元,手机三部)。
逃离现场后,他搭乘 “摩的” 潜逃。当日 9 时 45 分左右,他连开 3 枪杀害执行任务进行实施盘查的便衣铁路民警朱彦超。这一系列的作案,让他的罪恶行径达到了顶峰,也让整个社会对他深恶痛绝。
警方行动:正义的追捕之路
从 2004 年 4 月 23 日重庆枪击抢劫杀人案案发后,重庆警方就迅速成立了 “4・22 持枪抢劫杀人” 专案组,向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湖北等省警方发出协查通报,并发布悬赏缉凶令。
警方通过现场目击者收集案犯外貌特征信息,试图从茫茫人海中找出这个罪恶的身影。2005 年 6 月 16 日,重庆 “5・16” 持枪抢劫案后,警方通过电子眼收集案犯录像资料,并将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形象、体态、步态特征的录像资料公布,希望市民能够提供线索。
2009 年 10 月 14 日,长沙 “10.14” 持枪抢劫案发后,长沙市公安局根据现场遗留的子弹及弹壳痕迹,先后数十次派出近百人次警力出差青海、云南、山东、重庆、贵州等省市,查找犯罪嫌疑人作案所可能使用的枪支种类,并报请公安部同意。
12 月 6 日,长沙 “10.14” 持枪抢劫案和 “12.04” 持枪杀人案发后,警方通过监控收集到了案犯全貌视频信息。经侦查,警方分析该两案系同一人同一支枪所为。
2010 年 1 月,在 “20091204” 持枪抢劫杀人案案发后,警方发布第 2 版模拟画像,根据现场提取到的多份监控录像和目击者的证言所绘制。凶手身高 170cm 左右,喜欢穿深灰色衣裤,作案时一般会戴墨镜和帽子防止被认出。
3 月 10 日,长沙市公安局组织全国枪弹痕迹专家在长沙召开枪弹会诊会议,成功认定嫌疑人作案用枪支系从缅甸入境的 M20 类手枪。
2011 年 3 月 25 日,专案民警成功发现犯罪嫌疑人 2010 年 10 月 18 日早上 6 时 15 分在岳麓区阜埠河路光大银行湖大自助行大门外购买早餐的无伪装生活视频,并以此为切入点追踪至其经常上网的网吧,成功获取其上网时留下的两张清晰面部照片。
11 月 28 日,各地刑侦专家聚集长沙,根据目击证人反映的犯罪嫌疑人口音、其选择作案地点的变更以及上网浏览网页的特点,认定犯罪嫌疑人为四川方言区人,最终经举报锁定嫌疑人周克华。
2012 年 1 月 8 日,在江苏 “1・6” 持枪抢劫杀人案发后,警方将该案与之前发生在重庆、长沙等地的多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并案侦办。警方确定上述苏湘渝持枪抢劫杀人系列案件均系同一人所为,公安部将其列为 “第一号案”。
所有并案后,公安部苏湘渝系列案专案组介入,指导重庆市公安局展开侦破工作。
2012 年 8 月 10 日,锁定嫌疑人身份后,公安部发出 A 级通缉令和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缉、布控和堵截工作,并在湖南、四川、贵州等相邻省份设卡布控。
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负责坐镇重庆督战指挥。警方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悬赏 50 万元缉捕周克华,并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和通缉令。
警方还在街道、小区和村社张贴和发放案犯特征和举报电话,并印发通缉令 186 万余份,共接到举报线索 700 余条。整个社会都被动员起来,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最终对决:正义的枪声响起
2012 年 8 月 10 日重庆沙坪坝案发后,公安部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第一时间向全国发出 A 级通缉令,并派出专家组指导案件侦破。8 月 13 日,警方截获重要信息显示,周克华称要 “再干一个更大的案子”。
这一消息让警方更加紧张,他们知道,周克华随时可能再次作案,必须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8 月 14 日清晨 6 点 40 分左右,沙坪坝区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便衣民警王晓渝、周缙在覃家港镇的邮政储蓄所外面蹲守时,接上级通知周克华可能在附近作案,要求高度戒备。
6 点 45 分左右,民警周缙发现 30 米外一个戴着眼镜、背着背包的可疑男子(即周克华),他立刻紧跟其后。周克华一边打电话,偶尔回头看,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当走到一个小巷子时,他突然加速。
民警跟进时,周克华转身,随即掏出了手枪向民警射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民警王晓渝、周缙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开枪还击。几声枪响过后,周克华倒在了地上,当场被击毙。
事后,民警王晓渝、周缙从周克华手中和背包中缴获仿五四式手枪、九毫米手枪各一支、弹夹 3 个、子弹 62 发和一万多元现金。当这个消息传出,整个社会都为之振奋,人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民警王晓渝在事后回忆说:“当时情况紧急,根本来不及去想怕不怕,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能让他再跑了,不能让他再伤害更多的人。” 这句朴实的话语,却展现出了警察的英勇无畏和守护人民的坚定决心。
周克华的伏法,宣告了这场长达数年的追捕行动的胜利结束。他在 2004 年至 2012 年的 8 年时间里,横跨 4 个省市,作案 10 起,打伤 6 人,杀害 11 人,抢走 50 余万元,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但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他最终还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警方为了维护社会安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他们用行动诠释了 “人民公安为人民” 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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