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 冒 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 人民群众 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合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假 冒 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重点 区域 :
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圩日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 。
2.重点领域:
( 1)无证 生产 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恶劣,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备案 ) 、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 生产 经营活动的黑窝点。
( 2)假冒食品: 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号)等, 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食品 。
( 3)“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 4)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更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 5)以次充好的食品:用 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或 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 6)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食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
( 7) 来源不明的食品: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晰的食品。
( 8)虚假宣传的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二、举报事项说明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 提供线索需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问题食品特征(附照片 /视频更佳),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举报违法行为相关线索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合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79 - 7280282,0779-710519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 合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 合浦 县 廉州镇廉阳大道与文体中心 4号路交汇处 ;邮编: 536100。 )
3. 来访举报:直接到 合浦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中心 进行举报。
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让我们携手努力,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踊跃举报违法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合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4 月 10日
各位街坊如有相关线索,
可积极举报!
欢迎加小姐姐微信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网;爆料/商务合作:17707896114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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