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交警公布4起醉驾典型案例
“酒量大,开车不碍事?”
“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就能开车?”
“喝得少,可以开?”
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朋友
请务必抛掉上述错误的想法
切记喝了酒就不要开车
今天(2月18日)
再曝光几起交警查处的
违法典型案例
请引以为戒,切勿效仿
违停应急车道自称方便?一查是醉驾
1月24日16时许,湖南省高警局衡阳支队西渡大队民警巡逻至衡邵高速(西往东)64km处时,发现一辆湘N号牌黑色小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车后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上前查看情况时,驾驶人阳某自称因内急于是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民警发现阳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随后将其带至前方服务区作进一步处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属醉酒驾驶。
阳某交代,他当天中午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聚餐结束后他独自驾车从邵阳市隆回县返回衡阳市。目前,阳某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觉得休息两小时酒醒了,他驾车上了高速
2月5日22时许,湖南省高警局永州支队道县大队民警在道贺高速道州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小车驾驶人黄某脸色通红,浑身酒气,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9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询,黄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聚餐结束后他在家里休息了两个多小时,自认为已经醒酒,便驾车从宁远县去江永县找朋友玩,途中被民警查获。目前,黄某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将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真“刑”!实习期醉驾被查!
2月13日22时许,湖南省高警局永州支队祁阳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白水收费站对一辆湘M号牌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孙某浑身散发着酒气,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5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询,孙某当天晚上喝的酒,为了提前赶回公司准备第二天的工作,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仍冒险驾车进入高速。进一步核查发现,其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目前,孙某已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将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女子醉驾被查,“我喝得少我开车”
2月12日20时许,湖南省高警局湘潭支队湘乡大队民警在沪昆高速湘乡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湘M号牌小车内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对该车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08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询,李某和其丈夫当天晚上喝了酒,李某自认为喝得少,于是驾车上了高速。目前,李某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将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无论何时何地
酒驾的红线绝对不能碰
切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勿因心存侥幸而酿成大错!
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
来源: 湖南高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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