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爆发之初的前后的十年间,由于美英对日本侵华采取绥靖观望政策,民国政府在“苦撑待变”战略背景下,在多方寻求支持不果的情况下,中德两国基于各自的利益需求,在经济、军事方面建立了紧密关系。因为这段“蜜月”关系,民国政府利用德国资金和军火,抓住机遇,积极备战,实现了战略目的,为全面抗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01内忧外患,国际无助的时代背景
1927 年建立的民国政府根植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经济依然占国民经济的主导。正如黄仁宇所言“国民政府是以政治现代化带动经济现代化”。建立现代化的国民经济体系,尤其是建立以重工业和军事工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迫在眉睫,但是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和先进设备,对于成立之初的民国政府来说是极为困难的,唯有利用外国资金才能解决问题。
1927 年4 月田中义一出任日本政府首相兼外相,组成新内阁。积极推行对华强硬政策,主张以武力占领中国东北,抛出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不久,日本军部和关东军发动蓄谋已久,占领东北的“九·一八”事变。
而此时,英法在一战后实力削弱,忙于欧洲事务,无暇东顾,美国国内孤立主义思潮泛滥,也不愿插手远东事务,都对日本侵华采取漠视和纵容态度。苏联为谋求自保竭力避免对德日两线作战,希冀促成中日冲突以减轻自身压力,在东方推行“祸水东引”政策。
国民政府积极展开寻求多方支持的外交活动,然而失败接着失败,屈辱接着屈辱。面对危亡境地,国民政府在德国一再示好的前提下,发展与德国的外交,并取得了可喜成果。为艰苦卓绝的持久抗战赢得有限的宝贵支援,实现了“苦撑待变”的战略。
02 各尽所需,合作双赢
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与中国重新建交,双方关系获得初步发展,但是交往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而随着1933 年希特勒的上台,中德关系出现转机。
李鸿章和卑斯麦
希特勒为了实现他称霸世界的愿望,积极扩军备战,但德国的战备原料如钨、锑、锡等资源严重不足,90%依赖国外进口。欧洲市场被英法霸占控制,德国难以获取这些战略物资;德国的工业和军工产品需大量出口,再加上德国外汇紧缺,于是拥有丰富资源并且有广阔市场的中国就成为德国对外合作的重点目标之一。
其实蒋介石早年就对德国的军事教育怀有极大兴趣,曾于1913年和1918年两度准备赴德学习军事。他曾在《军声》杂志上发表文章,盛赞德国的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制度,其次,蒋介石认为德国受“凡尔赛和约”的束缚,“受帝国主义之压迫”,“与我地位平等”,战后对“中国向表好感”,中德有“反对帝国主义共同立场”,两国有联合的可能性。
1933年8月,两国签订(中德货物互换合同》,两国经贸关系正式确定,第二年,德国又与国民政府秘密签订《中德矿产原料与德国工业品互换实施合同》(简称《中德易货协定》);中德经济合作最大一项成果是1936 年4月签订的《中德货物信用贷款合同》。合同规定,德国为中国提供1亿马克贷款,中国“可随时提用以缴付德国工业及其它产品所需之款项"。该合约的签订使德国输华军火值迅速增长。
03 进口军火为抗战贡献巨大
1935 年德国输华军火值占其出口总值的8.1%,到1936年增至28. 8% ,到1937年高达总额的37%。据德国工业集团《1937年年鉴》提供的数字: 1936年德国对华出口军备物资为2374.8万马克,1937 年为8278.8万马克,1937 年的实际数字比上年增长3. 48倍里。自1934 年8 月中德互换货物合同实施以来到1938 年8 月,中方向德国订购军火总值为3.89 亿马克。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中日两国在华北和上海地区进行了大规模战斗。尤其是在淞沪会战中,中国政府用采取德式装备部队对日进行作战,双方投入兵力近百万,战事不断扩大,对军火的需求十分迫切。
1937年11月1日,中方向德方追加订单如下:10.5厘米榴弹炮36门并炮弹3.6万发;3.7厘米高射炮30门并炮弹19万8千发;15厘米海防重炮4门并炮弹900发;炮弹引信2000个、引信火药2000单位;8.8厘米海防炮射击吊引机器4架、炮弹320发、炮弹引信火药1350单位;6ME瞄准测量仪器2架;Henschel汽车100辆。此项订单约合3700万马克,加上以往的订单和孔祥熙在德国的订货合计5300万马克。
据陈仁霞《中德日三角关系研究》,“1938年3月中旬,最后一批价值3000多万马克德国军火运往中国。” 在抗战爆发后,德国对于中国的军火紧急订货给予了充分支持,其由德国国防军装备中紧急抽运来华,这些军品对支持中国的抗战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吴相湘在《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中记载:至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时,“中国对日作战的军火,有80%来自德国。”对此,美国学者柯伟林在《德国与中华民国》一书中曾这么表述,“到1937年7月,南京城防已经配备了德制88毫米高射炮和防空警报系统;在南京的街道上可以看到75毫米克虏伯大炮和亨舍尔及MAN型坦克;梅塞施密特和斯图卡型战机即将被进口以补充容克斯战机。中国军队还订购了12艘潜水艇和几艘战舰。经过整编的使用德制装备的部队达到30万人,其中精锐部队8万人。”
04 中德贸易高速增长,经贸关系更加密切
除军火外,德国对华出口贸易也在迅速扩大。1935 年德国对华出口货物总值位居中国进口贸易第四位,1936年则超过英国位居第三位,仅次于美日。同时,1937年德国对钨矿砂的需求量达到11372吨,比1933年增长2倍多,其中进口的72%来自中国。档案记载,中国锑元素彼时生产量占世界产量的60%,中国湖南武陵山脉出产的钨,输送至克虏伯制成硬质装甲板和穿甲弹。中国这些稀有金属为德国提供了“工业维生素”,进而做出了“军事金刚石”。
到1937年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时,德国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达到12%,仅次于美国(24%)、日本(13%), 居第3位。中国与德国经济往来增长的速度,已超出了中国与其他西方大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这说明七七事变后,德国名义上宣布中立,实际上仍支持国民党政府,不但继续履行中德贸易协定,而且大大增加了给中国的军备物质。
05 德国贷款推动了中国国防和重工业发展
重工业一直是中国近代工业中最薄弱的一环,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由于战乱频仍,财政收支年年出现巨额赤字,正当国民政府处心积虑筹措资金来发展工业时,《德华信用借款合同》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在德方提供的1亿马克贷款中,中方将其中90%以上用来购买军火及军工设备,从1936年到1941年中德断交,国民政府先后从德国购买了价值357万多马克的机器设备,建立了一批比较先进的工矿企业。其中比较突出的是设在湖南湘潭的中央钢铁厂。
根据协议,德国帮助中国在湘潭建设一个年产10-15万吨钢锭的钢铁厂。该厂“由德国的克虏伯炮厂担任设计,西门子的建筑部负责土建工程,机器设备全部由德国供应”。此后,德方先后派出数百人前来中国帮助建设,中方也选派了20多名技术人员到德国实习。这一时期,中国利用德国资金和设备建设的企业还有中国汽车制造股份公司、中国航空器材制造厂、江西钨铁厂、中央电工器材厂、中央机器厂、电化冶炼厂、四川油矿探勘处等。
结语
纵观中德1928 到1938 年的外交关系,经济贸易是基础,军事顾问是连接纽带,两国各有所求。正如汉斯·摩根索在其巨著—《国家间政治》中所言:国际交往中,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了国家外交取舍的现实主义外交。南京国民政府为获取军火援助和军事顾问,同时为获取国际支持以备抗战之需;德国为了获取战争原料、超额利润以及盟友。这使得两国十年间关系得以迅速发展。
随着日本的全面侵华,双方关系破裂已成必然。1941年7月1日德国政府宣布承认汪伪政权后,国民政府于第二天发表声明宣布断绝与德国的外交关系。太平洋战争爆发第二天,国民政府对德意日宣战,中国政府宣布与德国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一同废止”,中德关系完全破裂。
参考资料
1.柯伟林:《德国与中华民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2.马振犊、戚如高:《蒋介石与希特勒-民国时期中德关系研究》,九州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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