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机制建设,推动“听民意 办实事”项目走深走实,指导学校食堂有效开展有害生物防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出台了《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引》。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要求,明确规范全市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的控制措施;明确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应以物理防治为主;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列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
《指引》的出台为加强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将有害生物防治纳入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中,督促学校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消除风险隐患。下一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机制,指导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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