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通报三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案例一 周某失火案
2024年7月17日下午16时许,新化县西河镇西河村村民周某在西河村蛇溪垴田埂边焚烧垃圾,引燃茅草,火情发生后,村护林员、村干部、镇林业站、镇应急站迅速出动,于16时43分将火情扑灭,过火面积约1.7亩,过火地类为荒山(以杂草为主),无林木损失,无人员伤亡。火情肇事者周某主动承认了自己因失火造成茅草山火情的违法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经镇综合执法大队批评教育后,对火情肇事者周某依照《湖南省行政治安处罚条例》第一条处以500元罚款;森林防火期间鸣锣示警15天。
案例二 何某某失火案
2024年7月17日上午12时许,新化县炉观镇思礼溪村村民何某某在小地名为:太杉坳的地方帮助村里过世老人焚烧衣物时,不慎引发森林火情,火情发生后,村护林员、村干部、炉观群工办、林业站迅速出动,于12时17分将火情扑灭,过火面积约1.5亩左右,过火地类为荒山(以杂草为主),此外,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火情肇事者何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因失火造成山林火情的违法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经镇综合执法大队批评教育后,对火情肇事者何某某依照《湖南省行政治安处罚条例》第一条处以500元罚款;公开检讨100份并全村张贴;森林防火期间鸣锣示警15天。
案例三 邹某某失火案
2024年7月17日下午17点50分左右,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黄背山组村民邹某某在屋外烧火煮猪食,煮熟后清理火灶时将未熄灭的火源点搁置在了距离荒山较近的地方,因刮风使火源扩散发生山火,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导致白井村大面积荒山被烧毁,过火面积大约4亩。到案后邹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因失火造成山林火灾的事实,对此经镇主要领导批示由派出所干警对其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并要求写好保证书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宣读,另外由其在村内连续3天进行敲锣巡山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提醒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化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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