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好钱公司才能做大,分好权公司才能大而不倒。
2024年5月26日晚,得到三位合伙人办了一场现场签约的直播活动。
脱不花曾说,创业最重要是谈好怎么拆伙。
罗振宇、脱不花、快⼑⻘⾐三人已合作10年, 10年前他们就签过散伙协议。
他们咨询律师说,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在直播现场,三人现场签了下一个10年的合伙协议,并把协议公开了。
如果你想要协议条款可以找得到的客服,虽然我也有,但毕竟他们才是协议的版本所有权人。
我作为股权律师,说说对这些协议条款的理解吧(注:下面的条款不是原文)。
一、合伙协议条款解读
协议条款共有6条。
第一条,关于专职工作。
不从事和公司业务⽆关的⼯作,对公司以外的项目,不投资、不参股、不提供顾问服务。
这条是为了让合伙人能集中全部精力为公司工作,不分心。
你可以思考:
你们公司是否需要这样要求?
如果有人违反怎么办?
第二条,关于额外收入。
不获取公司之外的劳动收⼊,包括演讲、授课、咨询等社会活动。
这条与第一条保持一致,目的还是为了将精力都集中到公司业务上?
第三条,退出规则
任意两⼈觉得另一人不学习、不进步、不勤勉,可以随时要求他退出公司。
不管什么原因导致不能在公司全职⼯作,应⾃觉退出公司。
退出公司股份的处理由其他两⼈决定,包括退出多少股份以及退出价格,都由其他两人决定。(此约定的执⾏,应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并取得股东会审批。)
这条约定不清晰,如果真的需要用到这条未必能起作用。
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过法院判决的案例,就算股东会同意了,也没能解决股东的退出问题。
不是法律不允许,而是需要合理的运用法律。
股权的退出可以有两种方式,两种退出方式的程序和处理办法都不同。
一种是通过减资退出。
(1)有限责任公司的减资
新《公司法》第66条规定,减资应经股东会2/3以上票数通过。
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的话,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但是,如果只是某个股东退出,这是定向减资,不是同比例减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通过,任何一个股东不同意将无法操作。
新《公司法》第224条。
(2)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
得到为了筹备上市已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
新《公司法》第116条,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应经出席会议股东2/3票数通过。
就是不参加会议的股东会忽略不计,不会计入分母。
某个股东退出是定向减资,新《公司法》第224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减资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3)罗振宇、脱不花的持股,主要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直接持股,而快⼑⻘⾐是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所以上面的解读只适用对罗振宇、脱不花,对快⼑⻘⾐则不适用。
(4)有限合伙企业的减资
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杰黄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罗振宇、脱不花在这家合伙企业也有份额。
有限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完全不同。
《合伙企业法》第34条,减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第49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符合条款的合伙人除名。
杰黄罡有7位合伙人,就是需要其他6位同意才可以。
就是说,如果公司章程以及合伙协议没有另外规定,就算有了退出协议也难以通过减资退出。
第二种是通过股权转让退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新《公司法》第84条,股东内部可以转让股权。
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新《公司法》第157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没有限制,但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
股份转让需要有买方、卖方、交易价格。
得到的协议可以理解为卖方可确定,价格可确定,但买方不确定。
如果需要打官司,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3)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
《合伙企业法》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并无限制性规定,就是可以转让。
改进建议:
(1)如果通过减资退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得到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2)如果通过转让方式退出,则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得到的协议可以进一步明确,如何确定买方是谁?
第四条,三⼈的亲属、⼦⼥均不得参与公司业务。
这是避免公司家族化。
是否有必要做这样的规定?各家公司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考虑。
第五条,难听话直接当⾯说,不背后说反对和批评意见。
这条挺好的,合伙人能够顺利合伙走过10年,也许这条也有重要影响?
有问题当面解决,避免背后的弯弯绕绕,提高沟通效率。
第六条,随时吸纳对公司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候选⼈加⼊合伙⼈团队,共同让渡合理的股权比例给予新人激励。
这条想法很好,但也是缺乏落地的规则。
虽然协议缺乏落地的规则,但可以更多起到观念引导和约束的作用吧。
选对合伙人、观念一致的情况下,协议约定不清也不容易发生问题。
罗振宇说,他们现场直播签协议,也是请大家一起做见证。
这种见证本身,也可以对合伙人有道德约束的作用?
挺佩服他们的,很多事情都能做到公开,放到阳光下,协议公开、得到品控手册等都公开。
敢于公开本身需要勇气,而公开也可以形成无形的约束力。
他们说,当年想从流量公司到做受尊重的公司,就有了后来的得到以及一系列产品。
在2015年定义了跨年演讲,开始摆脱对于流量的依赖和上瘾,寻求公司品牌的价值塑造,做时间的朋友。
二、得到的股权结构和薪酬
得到至2022年的股权架构如下:
罗振宇共持股41.66%,有部分股权是当年另一位股东退出时,罗振宇花1500万元回购的。
脱不花共持股14.83%,快刀青衣共持股3.7%。
罗振宇、脱不花直接持股,快⼑⻘⾐间接持股,与他后加入有关?
公司成立时有三位股东,另一位股东没到一年已退出。
而快⼑⻘⾐在公司成立2个月才加入。
虽然快⼑⻘⾐的股权少于他们两人,但薪酬是高于他们两个的。
2021年,罗振宇薪酬265.5万元,脱不花薪酬211.5万元,快⼑⻘⾐薪酬359.49万元,都是带小数点的,不知是怎么算的?
三、前一次创业
2012年,罗振宇、申音合作推出《罗辑思维》脱口秀节目。
当时两人的股权比例是申音持股82.35%,罗振宇持股17.65%。
产品很快就火了,成为中国互联网知识社群第一品牌,引起投资人的关注。
可是很快两人就在2014年分手了。
类似的故事在很多公司发生过,比如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自动驾驶公司、平衡车公司、科技公司等案例,产品火了,合伙人却闹翻了,公司也搞黄了。
发生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缺乏股权的调整机制,公司快速发展后,做出更大贡献的人没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当初的股权结构就成为公司发展的障碍。
比如小朋友2岁时买了一件衣服,可是他很快长成1.8米大高个还不给换衣服,还穿2岁时的衣服,不仅丑还会把人勒坏。
股权设计的道理也如此,应随公司发展而调整。
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三种股权调整机制,书里有108个真实股权案例,有成功企业的做法,也有几十家公司踩过的各种坑。
本文作者:股权律师卢庆华,《股权进阶》、《公司控制权》两本书的作者,股权进阶讲分钱,公司控制权讲分权,两本书都是用案例说明道理,把专业融入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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