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使用带有坍塌及触电隐患的架体作业,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近日,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A1002023046显示,被处罚企业名称为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36987515340,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4-24,处罚内容为“处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罚款”。
据处罚决定书披露,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此次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违法事实为:2023年12月5日,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在湘江道站-下瓦房站区间盾构左线端头井冷冻打孔时,使用带有坍塌及触电隐患的架体作业。
处罚机关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依据是《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图源:信息中国)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成员,法定代表人为徐相利,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陈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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