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26日消息,昌都市昌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被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我支队于2024年4月17日对昌都市第二福利院进行检查时,发现福利院与昌都市昌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通过对昌都市昌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从业规范核查时,发现该单位未配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未配置照相机,录音录像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通过查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网站,未发现该单位备案信息,核查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1份,存在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综合以上情况昌都市昌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昌都市昌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与《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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