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22日消息,四川星宏利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被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
据公告内容,四川星宏利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安排公司的驾驶员范贤刚驾驶公司所属的川AAT059柯斯达牌大型普通客车, 搭载了9名乘客从成都诺曼酒店至都江堰青城山景区,本次运费800元,议定旅游结束后支付。经查川AAT059车无道路运输证,四川星宏利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当事人的行为扰乱了道路运输管理秩序,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川星宏利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构成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规行为。对此,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规,对四川星宏利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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