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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认定并不会被双方的恋爱关系、婚姻关系所阻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进行的性行为,都属于强奸。
那么,如果是被迫发生的性关系,且是在生命安全的威胁下,被迫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吗?
一对情侣他们在公园谈着恋爱却被三个男子拿刀威胁要求当众发生性关系。
男友是否构成强奸罪呢?三个男子又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三个无所事事的“混混”
张某是一个没有稳定工作的无业游民,好吃懒做。加上学历又不高,找的工作一直是苦力活,他不愿意长久干下去,一般是干一段时间就跑路了。
张某经常伸手问父母要钱,但是家里的钱已经被他挥霍的差不多了。父母忍无可忍,要求他搬出去住并且立马找个稳定的工作养活自己。
面对父母整日整夜的嫌弃,张某也不愿意在家继续待着。
于是他找了一个在工地上班的工作,这个工地不仅包吃还包住,这对于张某而言是个非常好的工作,既省下了伙食费又省下了住宿费。
没有任何的犹豫,张某立马搬到了工地居住,并正式开始了他的上班生活。
一开始,张某还是很努力很勤奋地干着活,但是干了不到一个月,张某觉得建筑工地的活是真的太累了。
于是他便开始想着法子的偷懒不干活,包工头不在的时候他就躲起来玩手机或者干其他的;包工头在的时候,他就装模作样的在工地卖力地干起活来。
在工地上班的期间,张某认识了同样好吃懒做的两个工人,分别是王某和李某。王某和李某是老乡,两个人经常一起偷懒不干活,认识了张某之后,三个人经常走到一起。
正所谓“臭味相投”,三个人的关系好的不行,经常偷懒躲起来拿手机看“小黄片”,并且互相帮忙打掩护。可怜的工地包工头,都不知道自己养了三颗“老鼠屎”。
不过好景不长,一天三个人又躲起来玩手机时,终于被包工头知道了,包工头一气之下将三个人都赶出了工地,让他们立马卷铺盖走人。
三个人只好从工地搬了出来,临时找了个房子一起合租着,但接下来的生计就成了问题,三个人都知道一直这样下去并不是办法。
这天晚上,三个人聚到一起商量赚钱的门路。他们都明知,他们的学历水平并不高,并且也不具备什么好的优势,工作经验更别提,想要找到工资高还不累人的工作实在是困难。
于是三个人便想到了一些“非法”的赚钱方式,那就是合伙一起抢劫。
当晚三个人就敲定了具体的抢劫方式、作案分工,还在网上买了一堆工具。自此,三个人就以抢劫为主业,开启了无所事事的“混混”抢劫生活。
热恋情侣被迫当众发生关系
陆某和小岚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二人在同一所大学读书,读的是同一个专业,因为一次偶然的小组作业分组而相识。
小组合作完成之后,两个人都被对方吸引了,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陆某和小岚都珍惜在一起的时间,因为二人的学业实在是太忙了。每到周末,两人都会去出去玩,一起去看电影、逛街和吃饭。等到夜幕降临时候,再去学校附近的公园里面散步,再一起牵着手回到学校。
他们喜欢并且享受着这样恋爱生活,原本以为会一直幸福到毕业,但是,意外却发生了。
一个周末的晚上,陆某和小岚像往常一样牵手到公园里面散步。一起抬头看着星星,二人对视眼里含笑。
情到深处难自拔,陆某和小岚走到了公园的偏僻处接吻,殊不知危险正在向他们两人靠近。
正当两个人吻得情难自拔时,突然陆某感觉到身后有人在向他们靠近,二人停下接吻,往后看去,发现三个男人持刀向他们走来并迅速将他们二人包围。
这三个男人就是张某、李某和王某。原来三人觉得公园人多比较好抢劫,但是又发现人太多不好行动,便想着来到偏僻一点的地方看有没有“落网之鱼”,没想到真的就被他们碰上了在此处的陆某和小岚。
陆某把小岚护在了身后,大声呵斥了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个人,“你们想干什么?不要过来。”说着抱着小岚往后面退。
“哎呦,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在约会呢。”张某看着两人乐呵呵地说道。
“你们是想要钱吗?”陆某开始害怕起来,慌慌张张地询问道。小岚则十分害怕,拼命往陆某的身后躲去。
“是啊,我们想要钱啊,我们几个可缺钱了,借点钱我们花花呗。”李某嘻嘻哈哈地说道,张某和王某在旁边哈哈大笑。
“我们把身上的钱全部给你们,你们不要伤害我们。”说着陆某就把口袋里面所有的钱全部掏了出来,递给张某的时候,手都是颤抖的。
张某看了陆某递过来的钱,几张20元和几张5元再加上几个零散的钢镚,这点钱连他们买烟的钱都不够。
“美女,你呢,这点钱根本不够啊,就这点钱你们打发叫花子呢?昂?”张某看着躲在陆某身后的小岚恶狠狠地说道。
“我,我也给你们,你们等下,我现在就找。”小岚颤颤巍巍地掏出自己的钱包,把钱包里面的钱全部拿了出来给了张某。
拿了二人的钱,三个人不打算离开。这个时候一直没开口的王某说话了,“你们两个是情侣吧,我们哥几个连恋爱都没谈过,你们两个给我们示范一下呗。”说完哈哈大笑,旁边的张某和李某也看着二人不怀好意地笑起来。
“示范什么?”陆某抱着小岚颤抖地问道。
“你说能是什么呢?。”张某、李某和王某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笑声十分猥琐,陆某和小岚知道这三个人不怀好意。
陆某犹豫了,他想着如果他照做了,可能接下来他们三个人还会有更过分的要求,便计划着找机会带小岚逃跑。眼看陆某不行动,三人便开始围起来,将二人控制住。
“别想着逃走,也别想着耍花招,乖乖照着我们说的做,不然我们就拿刀砍了你们。”张某用刀抵着陆某的脖子说道。
“你们最好让我们知道现实中的和动作大片里面的究竟有什么不同,哈哈哈。”李某猥琐地嘲笑道。
张某手上的刀已经在陆某脖子上划了一道痕,陆某知道如果再不照着做,他和小岚真的会没命。
于是他无奈地转过身去,安慰小岚不要害怕,为了活命,暂时委屈她一下。而此时的小岚,早已经被吓得不敢动弹。
陆某当着三个人的面,开始轻吻小岚,并慢慢脱掉她的衣服,最后在三个人的注视下和小岚发生了关系。
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在旁边不断发出猥琐的笑声,还录了视频和拍了很多照片,说是以后拿回去再慢慢地品味。
等到陆某和小岚结束之后,三人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三人走了之后,陆某立马帮小岚穿好衣服,然后拿出电话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详细地告诉了警方事情的经过。
警方接到陆某的电话对该案件高度重视,立马出动人力,将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个人抓捕归案。
案件争议点:是否构成强奸罪?
该案件传开之后,引发了热议,网友们对于陆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以及张某、李某和王某是不是也构成强奸罪?
有的网友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应当是切实实施强奸行为的人,张某、李某和王某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因此不构成强奸罪;而陆某违背了小岚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应当构成强奸罪。
有的网友却认为,陆某的行为是在紧急避险,如果当时不和小岚发生关系,生命就会构成威胁。
在当时的情景下只能照着张某、李某和王某的指令去强奸小岚;而对于三人的行为,强奸罪不仅仅是实施的主体,也包括指挥的人,因此,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构成强奸罪。
那么,究竟哪一方的观点是对的呢?
陆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张某、李某和王某是否也构成强奸罪?
«——·以案释法·——»
首先,本案中,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无疑构成抢劫罪。
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李某和王某使用暴力手段,拿刀威胁陆某和小岚,让二人将身上所有的钱叫出来,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应当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对抢劫罪的有关规定,对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进行定罪处罚。
本案中,陆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答案是不构成的,陆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
所谓的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本案中,小岚的性自主权和陆某的生命健康权相比,陆某的生命健康权是更大的法益,因此,陆某牺牲小岚的性自主权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并不违法。
他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而不认定为强奸罪。
那么,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答案是构成的。强奸罪的基本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主体不仅仅包括实施强奸行为的人,更包括指挥的人,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就是指挥的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强奸罪对三人定罪处罚。
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对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进行判决,维护了陆某和小岚的合法权益。
在此也提醒大家,夜晚不要去太过偏僻的地方,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遭遇不幸,也一定勇敢报警,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各位看官,您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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