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2024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莆田多个商家存在问题被通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06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
抽查合格1034批次,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
涉及莆田的有:
标称莆田市城厢区凤冠纯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莆田市荔城区贵族桶装水商行。
莆田市涵江区黄霞惠民超市销售的铁杆山药(购进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馨宜新天地店销售的鱿鱼脚(购进日期为2023年9月2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馨宜新天地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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