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棍这个词在旧社会的解释是唆使别人打官司并从中渔利的人。在现代社会解释就是指吹毛求疵钻法律漏洞道德卑鄙的律师。在轰动全国的劳荣枝杀人案件中,吴某红让我们见识到了什么是当代社会卑鄙无耻的讼棍。
这个吴某红为劳荣枝icon辩护根本不考虑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对人的生命没有一丁点的敬畏之心。
七条人命在他眼里还没有名利重要,他丝毫不顾及被害家属的伤痛。处心积虑费尽心机地钻法律的漏洞,鼓动恶魔劳荣枝死不认账。这种毫无底线的讼棍如果多了,会给受害者造成多么大的伤害?会浪费多少的司法资源?
他明明知道这个劳荣枝身背七条人命,是一个罪孽深重死不足惜的死囚犯,但是还要为她做辩护,而且是无罪辩护。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愚蠢行为,善于钻营的吴某红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其实他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给劳荣枝脱罪,他也很清楚根本就脱不了罪。他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蹭劳荣枝一案的热度,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其实这个讼棍还是很精于算计的。他在劳荣枝这个案子上可以说是稳赚不赔。如果这个官司打输了,这本来就是一个必输的官司,打输也属于正常,不影响他的律师声誉。一旦这个官司被他钻法律漏洞把劳荣枝从死神手里拉回来,他可就是一战成名了。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买卖。
讲到这里你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在这个必输的官司上吴某红仍然在绞尽脑汁地去拖,去耗。甚至不管不顾七个受害者家属的心力交瘁,不惜浪费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也要为这个杀人恶魔拖下去,耗下去。说白了,在劳荣枝这个案子上,他打的不是官司,他打的是这个案子的热度,打的是自己的名和利,吃的是七个受害者的人血馒头。
从这些方面来讲,说吴某红是当代最无耻最卑鄙的一个大讼棍,一点也不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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