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近日,有网友留言:我是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金川东王府南区业主,开发商只在小区开了一个水表,总表的户头, 现水费全部由物业代收, 并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 导致很多问题出现。物业服务难以令人满意, 不解决根本问题,业主不交物业费就限制缴纳水费金额, 为此业主与物业经常发生争吵。很多业主不愿意在物业那里统一交水电费, 因此想咨询可否自己单独水表开户, 有什么具体条件和要求?
12月12日,邓州市相关部门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邓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金川东王府小区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开发商自建,产权归开发商及全体业主所有,为自管小区。依据豫政办【2021】66号第四条第三项,邓政办【2021】75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建设安装,由供水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的,要邀请供水企业参与工程施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供水企业提供无歧视接入服务。通过前期查看并了解现状供水设施情况,其目前达不到验收合格接收标准。若需自来水公司实行“一表一户、抄表到户”管理,需开发商、建设单位、物业、业委会等产权方按照《国家城市供水行业标准》对原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也可邀请供水企业参与施工改造,费用由原开发商、物业公司、小区业主承担)。改造后,由建设单位、物业、业委会组织专业人员并邀请自来水公司现场勘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关产权管理方与自来水公司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介定后续管理责任和义务,予以接收实施“一表一户、抄表到户”工作。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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