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
12月1日,据公众号“临平发布”,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专题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巩固经济向好态势,夯实经济运行基本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打赢经济翻身仗,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布“提经济 促发展 强动能”相关政策若干意见。
在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方面,意见提出,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措施,加大信贷金融支持。
意见显示,加强房屋安置多样化需求支持。住宅房屋新征迁项目实行多高层公寓安置的区域,鼓励实行房票安置,以优化房产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
同时,加大购房补贴支持。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含)前,对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对于购买8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协同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及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推广“带押过户”,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公积金政务服务。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临平区内新建商品房住宅的本市缴纳公积金的购房人,可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房人通过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房住宅(以网签为准),并选择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和临平区银行机构贷款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100万元金额给予贴息补助,因正常还贷造成贷款金额少于100万元的,按实际贷款余额给予相应比例贴息补助,补贴期限为36个月,贷款实际发放月为第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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