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多年的案件,为什么又要重新拿出来讲一下。
因为最近一直在关注天津中德学校朱同学的助学金事件。
虽然学校已经发布了相关通告,但这样的通报我觉得缺乏信服度。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相信朱同学,相信这个来自贫困地区,这个建卡立档的孤儿,他不会说谎,他也没有必要去说谎。
难道正如朱同学所说,这样的结果不过是“他们自己查自己”?
我认为这不是他想要的公平,而他目前也没有等到公平,因为他已经被排挤,被同学的家长排挤,光是这一点我就觉得朱同学没有说错。
如果另外2名同学也同样是困难生,我至少相信他们的父母家人应该也都是淳朴的,而不会对质疑他们的人进行威胁排挤,并且让搬离寝室。
而今天下面我要写的文章主题便是“迟到的公平他不是公平。”
01 公务员杀妻案
这是一起与聂树斌,胡格吉勒图两起冤假错案并列的一起迟到17年的错案。
1996年12月2日,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
但对于文章的主角于英生来说却是他这辈子都无法忘却的一天,因为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让他家破人亡,彻底改变了他的仕途和人生。
在这一天,安徽蚌埠警方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正是于英生,据于英生在电话中表示,他的妻子被人杀害了。
96年,其实还不算太平,各地流窜作案的还是比较多的。
接警之后,刑侦人员很快赶到了于英生位于蚌埠南山路的家中。
当时于英生的妻子韩露就躺在卧室的床上,上面的被单早就已经被血染透。
技术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与此同时相关工作人员也对于英生进行询问。
于英生,时年34岁,公务员,官职区长助理,是当时东区里的年轻骨干,被政府寄予厚望,未来可期。
他的妻子韩露,同样来自一个高知家庭,在相关单位担任科长,可以说这个家庭是不少人羡慕的对象。
案发早上,于英生骑着自行车带着7岁的儿子去上学,因为妻子工作时间较晚,所以父子出门的时候妻子还没有出门。
按照往常的习惯,因为工作地点离家近,于英生总是中午回家吃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儿子中午也要回家吃饭,平时都是自己的岳父将孩子接回家,捎带手给于英生也把饭菜做好。
可在2号这一天,岳父接完小孙子回到女儿女婿的家中,却发现女儿的自行车还停在家门口。
岳父便往一楼的门口走去,走到楼道就闻到了刺鼻的煤气味道,而当时女儿家的大门就敞开着,煤气还在源源不断的往外泄露。
岳父连忙推门进去关上了煤气阀门,并且呼叫女儿的名字。
然而并没有人回应他,岳父打开了卧室的房门,此时却看到了倒在血泊之中的女儿,而这一切也被当时只有7岁的外孙小雨亲眼目睹。
岳父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傻了,颤颤巍巍的去找了电话亭给女婿拨打了电话。
于英生接到消息之后火速往家里赶,可当真的看到那一幕的时候,于英生腿都软了无法站立。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证据采集。
首先,死者韩某全身凌乱,衣衫不整,技术人员在死者下身提取到了精斑,并且在院子里楼下找到了使用过的避孕套。
第二,卧室的柜子有拉开并且翻动的痕迹,疑似嫌疑人想要寻找什么东西。
第三,从大门再到卧室的房门再到一楼的窗户全部完好,也就是说这应该是一起熟人作案。
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还发现了现场有拖拽的迹象,疑似韩露对嫌疑人发生了反抗,根据现场脚步、破坏痕迹,凶手似乎对房间陈设、屋子分布了如指掌。
在柜子里还有一把带血的菜刀,一个煤气罐被摆放在卧室,并且床柜上面还摆放着一个烟灰缸。
据岳父阐述,当时烟灰缸里面还点了蜡烛。
经过法医鉴定,韩露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被勒死或者掐死,脖颈处的刀伤应该是死后被菜刀砍伤,死亡事件大概在早上7-8点左右。
对于这样的现场,可以说所有证据都有,指纹,精斑,这两个生物特征毫无疑问是寻找凶手的最佳证据。
然而在当时,警方将首要目光放在了报警人于英生身上。
根据警方的了解,于英生与妻子其实在案发前一段时间感情不和,原因则是因为一笔2800元的巨款。
妻子韩露因为人长得漂亮,并且性格开朗,工作原因认识了不少人,但就是这笔2800元的款项,韩露说不出来源。
这对于区长助理的于英生来说本就比较敏感,除此之外,于英生一度怀疑妻子是不是对不起自己。
或许是因为如此,在12月1日,案发前一天,二人发生了争吵。
除此之外,于英生的朋友也表示夫妻之间曾经也闹过矛盾,因为怀疑年轻有为的于英生有外遇,夫妻二人频繁发生吵闹。
而通过证实,于英生与至少2名老师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而通过警方的推断,这应该就是熟人所为,于是案发后20天警方对于英生进行了逮捕,因为他符合所有的证据。
就这样,于英生被捕了,几个月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检方认定,案发当天,于英生因琐事与妻子韩某发生争执,厮打中致韩某死亡。为逃避法律制裁,于英生伪造了强奸杀人的现场,并试图制造液化气爆炸来掩盖犯罪行为。
之后他便被判处了死刑,缓期执行。
听到这个消息,于英生非常的生气,他当庭就表示不服。
02 艰难伸冤之路
按照于英生提供的信息,他早上7点20将儿子送到学校,之后便去了单位并且路上还遇到了熟人,之后去了市建委办事同样遇到了老朋友。
警方也证实过,于英生说的没有错,但警方骑自行车重走一边路程发现,这其中都有几分钟的间隔时间,也就是说于英生完全用这些时间回到家中对妻子进行杀害。
而警方指控于英生是杀人凶手的证据便是现场的指纹和精斑。
现场提取了26枚指纹,警方认定都是于英生的,至于精斑因为技术暂时有限无法检测,只能检测血型。
最终证实精斑中的血型为B型与于英生的血型相同。
靠着这两个证据,于英生彻底被认定为了杀人犯。
根据了解,当地警方先后为于英生做了三份笔录,前两份于英生均否认了是自己杀害妻子,但第三份于英生承认了。
于英生: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蚌埠都下雪了,他们就让死刑犯用水钵子舀凉水给我洗澡,洗了两个多小时,洗三个小时。让你要死不行要活不行,他达到的目的就是让你去写,写你的认罪状,那没有的事情你怎么写呢?他就叫你编,你从强奸杀人,盗窃杀人,让你编,你就编吧。
但这并不影响于英生被捕。
从1996年案发,到2001年安徽高院终审裁定,于英生杀人成立,只不过是把当初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改成了无期徒刑。
可于英生当然不服了,因为他坚信自己没有杀人,更别说是杀害自己的妻子孩子的母亲。
然而木已成舟,于英生只能通过一次次的申诉来维持自己的权益。
于英生的岳父在事情发生之后非常的伤心,他也几乎认定就是女婿杀了自己最爱的女儿。
当时的于英生真的是百口莫辩啊。
从1996年被捕之后,一直到了2010年,整整14年,于英生从未停止过申诉,他的老父亲也曾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杀人一直在外面帮儿子申诉。
一直到了2010年5月14日,安徽省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去了监狱与于英生见了一面。
于英生明白,自己的申诉材料并没有被当成垃圾扔掉,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对自己的申诉材料进行细致的检查。
在监狱看到检察院工作人员时候,于英生表示“这就是在黑夜之中见到了光明”。
可检察院工作人员离开之后,于英生又陷入绝望了,他担心会不会和之前一样石沉大海。
一直到6月8日,检察院又来人和他了解情况,这一次来的人是安徽省检察院公诉处的处长张厚琪。
二人在监狱中交流了将近3个小时,并且对于英生进行了细致的询问。
而通过对于英生的询问以及对之前卷宗的调查, 检察院发现了多重疑点。
疑点一指纹:当时现场提取了26枚指纹,其中在柜子上提取到的2枚指纹并不是于英生的。
疑点二精斑:虽然当时通过血液检测确认了血型,而根据材料来看,这并不能证明就是于英生的。
通过查询,检察院发现在997年2月3日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受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委托,辽宁省公安厅刑技处对受害人韩某内裤上的残留物,与于英生的血液样本进行了DNA比对分析。结果表明,在韩某内裤残留物检出精子,但不是于英生的。辩护人将这份鉴定报告提交给了法庭,并作出了无罪辩护。
对此,控方认为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来源于一只他人用过丢弃的避孕套,被于英生捡拾用来伪装犯罪现场。
当时于英生的律师为于英生做了无罪辩护,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
除此之外,但是警方提供的多份报告显示,在第一份于英生否认杀妻的证据中并没有提到精斑这一证据。
但是却在后续报告中提到了这个事情,并且还表示于英生将妻子捂晕后发生了关系。
但是在最后一份出具的报告中却又删除了于英生承认与妻子发生关系的证据。
在经过近3年的细致调查以及数据确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安徽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在被羁押了17年之后,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释放。
03 寻找真凶获得赔偿
在此之后,蚌埠公安局对真凶进行了重新的调查,并且结合当时的技术,通过DNA比对最终找到了真凶武钦元。
而他是原蚌埠交警支队警察,三级警督。
经过4个多月的审理,法院查明,1996年武钦元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韩某。1996年12月2日早晨,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家,敲门进入后,欲与韩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韩某拒绝。于是武钦元通过捆绑双手、捂压口鼻等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强奸,事后发现韩某窒息死亡。随后武钦元找来菜刀割断韩某颈部,切断韩某家中电话线,翻乱抽屉,伪造犯罪现场,并将液化气罐打开搬至屋内,点燃蜡烛,意图制造爆炸彻底毁灭犯罪现场。
2016年,武钦元被判处死刑。
在得到这个结果之后,于英生哭了,为了自己蒙冤17年,为了找到了杀害妻子的真凶。
原本于英生是一名仕途广阔的公职人员,然而因为那场错判,他成为了坐牢17年的阶下囚。
于英生获释之后因为已经年过半百,并且因为常年的牢狱之灾身体已经大不如之前,所以经过安排去了外地疗养。
狱后的于英生终于等来了冤案昭雪的这一天。他把白头发染黑了,在蚌埠市民政局某科室担任主任科员,“虚职一个。当年的机要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是个实职。”
已经25岁的儿子终于开口喊了他“爸爸”,让他痛哭流涕。
事后公安局上门道了歉,于英生也申请了国家赔偿100余万元。
结尾:都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但迟到的正义真的还是正义吗?
天津中德学校的助学金事件随着学校发布了通告或许将会宣告一个结束,然而当事人朱同学的人生却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他举报了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势必在这些老师领导心中已经认定他就是那个要闹事的人。
他举报了同学虚假获得助学金,已经成为了班里的“焦点人物”,并且开始疏远他。
这样的学习生活环境,我想他的心态一定会改变,如果学校还是负责任,那一定要对其进行细致的解释,并且安排心理医生对其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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