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与3干部水库夜游溺亡事件引发关注,事情的起因是远在江苏打工的曹先生接到了老家警方打来的电话,被告知自己的妻子陈女士溺水身亡,于是匆忙赶回家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事发当晚陈女士接到了一通电话,杏子铺镇干部刘某勇打来电话,邀请陈女士一起到溪口水库游泳,同行的还有王某文、易某武两名干部。而后陈女士便告知婆婆,要出去一趟和孩子同学的母亲一起去水库游泳,而后便骑着摩托车到达了污水站,将车停好之后,就坐上了三名干部驾驶的车辆,一同来到了水库。
而后,刘某勇便与陈女士一人下水游泳,剩余两名干部均未下水,随后便发生了溺亡,三名干部见状立即将陈女士的车子和钥匙丢进水里,逃离现场!居住在附近的饭店老板发现后,报了警,但是由于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陈女士已不救身亡!
该案件有几大疑点需要关注,首先在夜间八九点钟左右,这么晚的时间,刘某勇为什么还要约陈女士去游泳?他们相约游泳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议事还是只是纯粹的游泳?在陈女士打算赴约之前,为什么告知婆婆是与孩子同学母亲一起游泳,而没有说出事情的真相?是担心婆婆产生误会,还是另有其他的隐情?
在陈女士发生溺亡的时候,为何三个人第一时间不是拨打救助电话,还是选择慌忙逃离,四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陈女士是不小心落水导致的溺亡,还是真正的死亡原因与三名干部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没有关系,为什么三人在逃离之前要将陈女士的随身物品摩托车以及钥匙丢进水里,这样的行为究竟是想要掩盖什么?
根据其中一名干部刘某勇的解释,之所以没有拨打报警电话,是因为一时慌了神。但是对于这样的解释,很多人表示无法理解,如果真的是慌了神,应该第一时间选择逃跑,又为什么将陈女士放在污水站的摩托车骑回到水库之后,再选择逃跑,这与正常的表现不相符!
另外,根据陈女士家属的介绍,她本人并不会游泳,平时喜欢运动,每天晚上大约6、7点左右,都会和婆婆、女儿三个人一起跑步。在事发当天,还有村民见过他们在村里散步。既然不会游泳,又为何夜赴水库?如果是因为喜欢游泳,前去赴约还能理解,不会游泳为什么约的地点却是水库?
目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公安、纪检监察、乡镇等组成的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我们静等真相的公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