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纪委监委2023年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七)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广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罗艳玲 ,广南县民政局工作人员,2023年6月14日21时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彭嘉嘉 ,广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教师,2023年4月11日1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高上海 ,中共党员,广南县珠街镇中心学校教师,2023年6月11日2时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文旗 ,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离退休干部第二党支部党员,2023年6月20日20时1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陆正华 ,广南县底圩乡中心学校退休人员,2023年4月29日21时1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宋传彪 ,中共党员,广南县八宝镇杨柳树村谭家湾党支部党员,2023年6月17日1时3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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