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
可总有这么一些人
偏偏不把诚信当一回事!
大快人心!正能量!
厦门出手大动作!
这些失信被执行人栽了!
接连被拘!直击现场!
“亮剑”!
厦门中院最新发布:
他们当场被拘!
6月14日,厦门法院组织开展“夏日护航 2023”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涉20万元以下小标的、涉民生、涉民企重点案件,以及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
雷霆出击!
此次行动,全市法院共出动
执行人员、法警220余人次
派车40余趟
共拘留拘传28人
实际拘留9人
搜查7处
扣押车辆22部
腾退房产2处
达成和解13件
履行完毕35件
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544.51万元
一起来看“战果”!
01
悬赏10万元的被执行人
被抓获
被执行人许某南民间借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128万元,其在全省关联的案件多达30余件,债权本金及利息累计逾4亿元人民币。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许某南拒不配合所持有公司股权评估,且以“以股抵债”的方式将多支对外持有的股权进行恶意转让,造成严重后果。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10万元找寻其下落,厦门中院执行干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过3个小时的蹲守,在许某南暂住处地下车库其准备坐车时将其抓获,后直接送厦门市第一拘留所拘留。
02
拒不支付工资和租金
上门查封货品
被执行人福建伍某珑行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和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目前尚欠9名劳动者工资13万元及商场租金11万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对外营业的店面中有一批货物可供执行。专项行动中,思明法院对店面现场服饰逐一清点扣押,经统计,共14箱七百余件。为物尽其用、恢复商场店面正常营业秩序,思明法院将扣押货物移交至申请执行人指定的仓库保管,将店面归还业主。下一步,思明法院将对扣押货物进行评估拍卖,早日予以变现。
03
拒不搬出涉案房屋
强制搜查腾退、拘留!
被执行人陈某莲、卢某文等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湖里法院在2023年3月24日对涉案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在长达2个多月时间内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仍然占据房屋,拒不腾退。
专项行动中湖里法院对该房产进行现场强制腾退,因该房产价值不足以清偿被执行人所负全部债务,故现场同时对被执行人在房屋内的贵重物品进行搜查,现场搜查到红木家具若干件、艺术品雕塑两套、名酒若干瓶、名贵手表一只。现场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较为激动,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向两人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并耐心释法析理。后湖里法院对被执行人陈某莲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卢某文(陈某莲丈夫)承诺在外处理并限期内配合腾退该套204平的房产。
04
和解后逃避执行
上门查封设备、拘留!
被执行人厦门某盛糖果食品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标的共计21万余元。为保障该食品厂经营,海沧法院组织双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解封被查封的机器设备。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照协议足额及时履行且拒接电话逃避执行。
本次专项行动在海沧区人大代表见证下,海沧法院对该司厂房强制开锁进入现场,并对现场5条生产线进行查封,查封物品价值约20万余元。当日下午,海沧法院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其现场承诺于6月17日前偿还申请执行人剩余部分款项。
05
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
扣车拘留
被执行人黄某水债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万元,同安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其到院配合调查,被执行人黄建水未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专项执行行动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水与其家属联合躲避执行,在成功找到黄某水后其拒不履行债务,同安法院现场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一部,并对黄某水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06
躲避小额欠款
进村实施拘留
被执行人林某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4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多次承诺还款均未履行,翔安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至被执行人所在村居住所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在其住家未找到被执行人。经执行法官现场与被执行人母亲及姐姐沟通,家属同意代为履行,并现场筹款后向法院执行账户转账支付执行款及执行费共计7791.11元,本案全部履行完毕。
据悉,“夏日护航 2023”集中执行行动以涉民生、民营企业及小标的执行案件为重点,聚焦当前社会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案件。自5月1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拘留拘传196人,实际拘留49人、搜查30处,扣押车辆70部,腾退房产12处,拒执罪移送25件,司法救助2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执行8件,律师参与见证执行7件,发出司法建议11条。
除了厦门中院发布
据海沧法院、同安法院最新发布
还有这些被执行人也栽了!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厦门某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标的3.7万余元,被执行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逾期履行,且拒接法院电话,前往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住处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现场履行1.2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厦门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仲裁裁决:一、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二是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差额2千余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万余元。海沧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告知书、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签收了上述法律材料后,未向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款项。海沧法院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公司实际经营人到法院接受调查,履行法律责任,被执行人实际经营人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本院执行工作,拒不到庭接受法院调查。
被执行人系在阿罗海开设的餐饮店,目前还在经营中,法定代表人系实际老板的父亲,工资由实际老板通过微信等发放。拟对被执行人现场调查,并对实际老板作司法拘留。
因被执行法定代表人及实际负责人不在现场,执行人员现场查封被执行人现场所有的冰箱和制冰机价值约4万元,留置送达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及传票通知被执行人、负责人到法院配合调查。
申请执行人小王(化名)等人与被执行人张甲、张乙(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判决确认张甲对张乙应赔偿小王53万余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张甲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甲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一行到达被执行人张甲的住所时,张甲的家属表示张甲并未在家,并阻扰干警进一步上楼搜查,后现场执行人员听到楼顶有跑步声响,立即指挥执行干警强制上楼找人,当场抓获藏匿于三楼楼梯间的张甲,同时扣押停放在其门口的车辆一部。
同安法院将张甲拘传到院后,因案件实际金额较大,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约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最终达成还款承诺,并由其亲戚庄某提供执行担保。
申请执行人陈某、洪某甲、洪某乙系死者洪某的法定继承人,死者在修缮加固被执行人吕某所有的农村无证铁皮房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判决确认被执行人吕某应承担赔偿责任69万余元。本案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安法院组织力量,派出第二执行小队前往吕某住所执行,经查,吕某与妻子在自建房一楼经营食杂店并有房屋出租,执行人员现场向吕某出示搜查令,对吕某自住房屋进行搜查,而后向吕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将其带回法院羁押室。
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释法析理,吕某当场先行履行16万元赔偿给申请执行人。
诚信做人,诚信社会
厦门“亮剑”!惩戒失信!
传递社会正能量!
编辑:陈亚丽
审核:庄梅芳
来源 :厦门中院 海沧区人民法院
同安区人民法院 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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