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打工十年省吃俭用攒下来500000元钱,交给母亲收着。等到自己谈婚论嫁想买房时,发现卡里一分钱都没有了。母亲说:你以后有丈夫养着,钱留给你弟弟买房子。
母亲生养了姐弟二人,姐姐从小非常懂事,知道母亲作为一个女人,家里要带着姐弟俩,外面还要做工,非常辛苦。
姐姐从来不要母亲多费心,好吃的,好喝的都会主动留给弟弟,自己努力学习,只为能减轻母亲的一点负担,母亲见女儿这么懂事,心里也是很安慰,毕竟弟弟还小。
久而久之,姐姐的所做便成了天经地义,同样都是孩子,姐姐也有嘴馋的时候,也会有想要母亲多给一点关爱的时候,可是刚张嘴或是撒个娇,母亲则会认为姐姐是故意争宠,反而对她非常反感。
姐姐认为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爱孩子的,只是现在姐弟俩还小,母亲是因为负担太重才会没有耐心,只有自己努力,减轻母亲的负担,才是自己最应该做的。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姐姐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学校,毕业后也有了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
姐姐拿了第一个月的工作,给全家的都买了礼物,报答母亲培养自己这么多年的恩情,认为母亲可以为自己骄傲,从此也能为母亲减轻一些负担了。
可母亲看到后,脸色有些阴沉,她教待姐姐,工作了有钱拿了,也不能大手大脚的花钱,多省点钱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弟弟比你小,还没有上班拿钱,还需要供养,你的工资钱存在家里,母亲替你保管着,先把你培养出来了,还得花钱把弟弟也培养出来。
姐姐心里虽然觉得什么地方有些不太对劲,可又觉得母亲说的不无道理,况且这是生自己,养自己这么年的母亲,世界上最信任的人。
姐姐工作非常努力,开销也非常节省,看中一件新衣服,犹豫来犹豫去,还是放下不买,每个月都会按时把钱寄回去。
这一晃就是十年,转眼姐姐工作已经十年,对象也谈好了,姐姐在心里盘算着,母亲告诉自己只拿一小部分供家里开销,那么剩下的应该也应该有50万了。
姐姐知道自己结婚母亲也拿不出来陪嫁,这点钱她打算和自己的对象合着买房,以后就有自己的小家了。
她带着这个梦想,想把钱取出来时,发现一分钱都没有。姐姐顿时脑中一片空白,连忙查看了一下明细,原来母亲每个月都把钱转走了。
她联系到母亲想把钱拿回来买房,母亲毫不在乎的对她说,你这么多年干嘛,结婚买房还要你花钱吗?钱已经拿走给弟弟买房用了,你有丈夫在家养着呢,愁什么。
姐姐听完,压抑不住这么多年心中的委屈,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这么多年,做为一个女人最爱美的年龄,都没有值得买过几件新衣服,省下来的钱竟然自己一分都看不到,再想要回来也是不可能的了。
哪怕给自己一部分做陪嫁也是奢望了。有人看到姐姐大哭也不禁泪目,竟和自己的遭遇如此相似,哪怕只是独生子女,母亲也要把自己的钱拿去,贴给她自己的弟弟妹妹。
还有人说,自己就是一个母亲,有儿也有女,教育儿女时,会尽量一碗水端平,根本不会出现,好吃的好喝的只留给其中一个,更不会教姐姐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弟弟,毕竟姐姐没有这样的责任。
姐弟俩各自独立,相互陪伴,才是一个家庭健康的发展方向,也才能使人更加优秀。
姐姐出于对母亲的信任,毕竟这是她至亲的人,把自己挣的血汗钱全交了母亲,而母亲却辜负了信任,认为给弟弟是理所应当的,母亲的做法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1、母亲将姐姐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给自己的儿子买房,母亲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姐姐财物的目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0万的存款对于姐姐来说,是未来生活的希望,姐姐可以试着和母亲协商是否能够拿一部分回来,若是拿不回来,姐姐又非常要回的话,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手心手背都是肉,既然生了孩子就要给一个温暖的家,和一个健康的生长环境。有人说,如果自己的孩子自己都不爱,还指望谁去爱他们?
想想真是这个道理。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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