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遴选何不大胆阔“门”减“槛”?
今年公务员考试有了一些新变化。据媒体报道,在20余个已公布公务员报考信息的省份中,河南、贵州、天津、湖北等10个省份,放宽了部分岗位35岁的年龄限制。(3月1日 湖南日报)
公务员招录遴选,是选拔公职人员,促进人才交流,确保政策执行有人为,服务为民有人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既然是招录遴选,必然设置资格条件。在一些地方除了35岁之外,还根据岗位不同,明确了32岁、30岁或29岁等遴选“门槛”。除了学历文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要求,还会设定“35周岁以内”的附加条件。
不妨算一下,乡镇基层干部都有5年的基本服务期限,加上完成小、中、高、大学等教育年限,往往有效参与遴选的资格时限并不多。看到一个个年龄方面的“硬要求”,一些新入职的基层公务员早早地把重心放在了备考之上:“到基层不是想着怎么更好地开展工作,而是考虑如何留足备考的时间。”相对来说县直机关单位来说,年龄稍微偏大的基层干部参与遴选就无形中多了一道门,一些优秀的“超龄者”无奈被挡在“门槛”外成为“跨不过的坎”。
社会对取消公招遴选的年龄门槛呼声强烈。如果生硬地将他们拒之门外,会辜负他们通过教育来实现在社会中不断上升的努力。作为一种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公务员遴选有助于解决党政干部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素质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在推行中,也一直受到各方关注。如何在开展遴选工作时,把“不唯年龄”要求更好地落实,让更多干部受益。同时,也为社会招聘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年龄门槛”等就业限制,作出调整的示范。
公招遴选阔“门”减“槛”,无疑是公平就业、公开选人最好的注脚。特别是打破35岁限制,契合群众期盼和基层就业需求,也对个别职场侵犯就业者权益的行为敲响了警钟。可以让更多的有能力的人有机会参加考试,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参加公务员考试,这对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整体水平是有益的。也能够让更多的中年人有机会参加、考公招遴选试,这也是一种社会正义,能够让更多的中年人得到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为社会做出贡献。
公招遴选何不大胆阔“门”减“槛”?从相关报道可知,此次招录年龄调整并不是全面放开,而是“部分省份、部分岗位、部分学历”的调整。期待党政机关在公招遴选时,能更大胆一些,能更开放一些,特别是要敢于打破年龄限制的条条框框,对那些理想、信念坚定者,能力、口碑突出者,作风、素质优良者,即便是年龄“过线”,也要敢于“破格录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与国家政策相贴合,更好地引导社会在人才选拔上建立以能力和岗位适合为导向的人才观念。为那些有思想、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提供更大的干事创业舞台。(文/王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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