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CKJD-G9001
三、项目概况:
3.1根据某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及相关规定,拟组建投资规模400万元以下的各类新建、改造、 维修工程等施工企业应标供应商库,为保证邀请单位的公平性,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方式面
向社会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优质施工企业参加第二阶段投标工作,本阶段择优选取15家入 围施工企业。
3.2第二阶段(邀请招标阶段)将本次择优选取入围的15家入围施工企业和其它来源的供 应商共同组成本项目的应标供应商库,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再从确定的应标供应商库中遴选 入围8家施工企业参与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建设。
3.3本项目施工地点包括云南省各州市,贵州省安顺市、黔西南州,广西省百色市,服务期 为2年,总体建设规模约1.6亿。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须提供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有必要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 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 注)。
3.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提供2022年1 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 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并提供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 . court . gov . cn/shixi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或评标现场网上查验),同时提供在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查询截图(或评标 现场网上查验)。
(五)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六)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要求至少配置2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 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证 书须注册在本公司。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 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资格预审申请人)。同一项目 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自行承诺)。
2.技术负责人要求:本项目要求至少配置2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应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 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资格预审申请人)。
(七)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施工合同协议)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八)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军 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详见附件)中所列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九)申请人在云南省各州市、广西百色、贵州安顺、贵州黔西南州其中之一州市有机构、
有实体、有业绩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阶段择优选取15家入围施工企业和其它来源的供应商共 同组成本项目第二阶段(邀请招标阶段)的应标供应商库。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日09:30-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邮 箱:zbxm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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