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13日讯:温州一女子在自愿和他人发生关系后居然因为酒后吵架置气报警称被对方强奸,最终警方到场查明情况后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为由对报警女子做出了刑事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有网友表示“酒”不应该背锅,所有人酒后都应该洁身自好,你情我愿之后报假警谎称被强奸那真是拿着自己和对方的声誉开玩笑。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在2月8日,事发当天凌晨2时许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永中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辖区内某酒店包间被强奸”。因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第一时间驱车赶到了报案人所说的涉事酒店并在一包间内找到了报案人杨某。见到民警后,一身酒气的杨某并未表现出惊慌失措,相反杨某怒气冲冲的指认自己被同行人员蔡斌(化名)强奸,而蔡斌则对杨某的指控连连否认。
在警方的追问下,面有难色的蔡斌承认了自己和杨某曾发生关系,但蔡斌表示双方发生关系完全是你情我愿,并非杨某指控的强奸。随后蔡斌向民警解释称杨某报警谎称被强奸是因为两人酒后因琐事吵架后置气所为。因当时报案人杨某也喝了酒,所以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并等到杨某状态好一些后再次进行闻讯,最终在警方压力下杨某承认了自己酒后置气报假警的犯罪事实。
最终“被害人”杨某被警方处以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目前杨某已经被送到温州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对此有律师解读表示:报假警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报假警肯定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报假警将会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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