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蔡某某必须要严惩不贷!云南昭通一16岁住校女生被同学的父亲蔡某某性侵后,一直没有敢告诉家人,直到在宿舍内分娩才被发现,目前蔡某某因为涉嫌强奸已经被刑事拘留!
要说这个蔡某某实在是胆大妄为,而且毫无礼义廉耻,涉案女生是蔡某某家孩子的同学,而且事发的时候该女生还在读小学6年级!
对于此类案件在立案侦查时,会作亲子鉴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目前看来蔡某某强奸一案已经是做实了,当然最终还是要法院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侵害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但是本案中存在蔡某某至少3次性侵的行为,并且对该女生威胁恐吓,导致该女生一直未敢告诉学校和家人,而且最终分娩产子!
蔡某某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第3款,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综合来看,蔡某某预计最低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相应的学校对此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发案不是在学校内发生的,而是校外犯罪嫌疑人所实施,学校对此也无从控制,很难说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所以学校不应当担责。
你们认为对于这个蔡某某应当如何处理比较好?农村住校女生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维护呢?相关的学校应否担责?欢迎评论留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