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一个涉嫌在长江“焦港”盗采江砂近7万吨的犯罪团伙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杨某、朱某、吴某等主犯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焦港”又称“张黄港”,地处如皋张黄、靖江西来交界地域,南侧临近长江FB11浮,江砂资源丰富,北侧由南通焦港船闸进入焦港内河,水路运输条件良好,是南通、泰州、苏州、无锡长江货物物流的中转站之一,辐射面广,货船川流不息。在江苏省水上过驳市场全面取缔之前,焦港港口内的浮吊过驳市场以大船驳小船为主,大多进行砂石交易。正是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让一帮“采砂大盗”惦记不已,日渐滋生出一个“采、运、销”一条龙的非法盗采江砂团伙。
2020年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在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大力协助下,将盘踞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水域的非法采砂团伙一网打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长江非法采砂典型案例。
利欲熏心,“铁三角”的相识
杨某,男,32岁,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独自一人在扬州闯荡,做过烧烤、烟酒、房屋中介,积攒下一笔不菲资金,一直想寻找投资赚钱、一夜暴富的“良缘”。
朱某,男,41岁,泰州靖江人,泰州某大型码头副总,待遇优厚,出手阔绰,与涉水行政部门来往密切、称兄道弟,正是人生巅峰之时。
吴某,男,43岁,南京高淳人,年轻时因打架斗殴被判过刑。之后搞了条货船在长江上跑货物运输,原本可以踏踏实实发家致富、老实做人。
三个人本来自不同家乡、不同行业,命运的莫测却让他们相聚在了一起,搞起了共同的“事业”……
2018年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多次针对长江非法采砂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长江盗采江砂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与此同时,江砂价格节节攀高,一些货船放下原本正规运输生意,铤而走险,想分得一杯“美羹”。吴某就是其中一员,他有一条3000吨货船,2019年10月在长江FB12浮盗采江砂后的运输途中被水政部门查处,货船扣押在朱某的码头上,二人由此结识。
2019年下半年,吴某已不满足于用运砂船打砂、再销赃的赚钱模式,而是想自己造一条采砂船,自采自卖,将利润最大化。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他拉来自己老婆的朋友杨某投资。其次要控制风险成本,吴某熟知长江禁采规定,他知道水政部门巡查频次高,不打通关系太容易被抓。于是他就想到朱某这个和水政部门领导于大队长(已移交纪委监察部门)熟悉的关键人物。他拿出几条中华香烟给朱某,让朱某帮忙找于大队长打招呼,对自己被查扣的运砂船少罚点款,就这样一来二去,几人就相互熟悉了。
水岸勾结,犯罪链的形成
这个犯罪团伙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看似平静江面之下,实则暗潮汹涌。
2019年末,吴某将要在长江打砂的计划告诉朱某,想托他和于大队长说情,为自己在如皋、靖江交界水域偷采江砂行个方便,表示可以让出一部分干股作为报酬。水政部门经常把扣押的非法江砂船停在朱某的码头进行处置,他深知非法盗采江砂利润巨大,吴某的意图与他不谋而合。于是朱某积极拉拢于大队长,几番努力后终于得到于某“小打小闹不要出格”的默许,并瞄准了于某帮忙“物色”的打砂区域。
2020年4月份起,杨某、朱某、吴某三人合谋在靖江购置一艘废旧货船并将其改装成“三无”采砂船。期间由杨某提供资金,吴某负责改造采砂船,朱某负责联系于大队长提供执法巡查信息,并将自己公司码头的快艇交给杨、吴,以供日后打砂接送、放风之用。吴某招揽了王氏兄弟等人将购置的“三无”货船改装成隐形采砂船,期间联系同为货船老板的老乡进行打砂,联系浮吊船老板何某等人进行销砂,一条完整的犯罪链就此形成。每次作案后,货船每吨能分到10元、浮吊船每吨能分到10元,并且按照打砂每晚15000元的标准“孝敬”给予大队长,以高额工资及打砂分成支付给王氏兄弟等采砂操作工人,剩余赃款再按杨某五成、朱某三成、吴某两成的比例逐一分赃。
在此过程中,杨某、朱某、吴某三人意识到,想要在焦港浮吊市场销赃时畅通销路,必须要有砂石来源证明。于是朱某再次请主管砂石的于大队长出面,联系到泰兴某清淤工程负责开具合法砂石来源证明的孟姐。由孟姐虚开砂石来源证明,掩饰非法采砂活动。2020年10月份起,该犯罪团伙开始在夜间频频作案。
铁腕出击,犯罪团伙的覆灭
经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周密侦查,2020 年10月至12月期间,这个“一条龙”非法采矿犯罪团伙根据于大队长提供的水政执法巡查信息来安排非法采砂时间,由吴某驾驶快艇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附近禁采水域现场指挥、安排非法采砂活动,由杨某等人在上下游港口望风,采砂、运砂、销赃人员分工明确。两个月时间里,该团伙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附近禁采水域非法采砂37次,盗采江砂66604.28吨,后在焦港浮雕市场进行销赃,牟取暴利。
这是一起典型的“采、运、销”一条龙非法采矿案件,团伙成员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犯罪环节完全限制在团伙组织范围内进行,作案过程极其隐蔽,一有风吹草动即刻停止采砂,发现、打击难度巨大。2020年末,长航公安南通分局以交界水域为重点,对“三无”船舶及停泊区为开展集中摸排,发现焦港水域有可疑“三无”快艇夜出昼归、行踪可疑。民警通过对码头沿岸车辆、往来人员、周边叉河及港池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了该“三无”快艇及人员身份。随后办案人员经过近一个月夜以继日的侦查研判,最终厘清30余人关系架构,在掌握该团伙全部作案方式、组织分工后,即刻组织科学、严密的抓捕行动。
2020年12月13日凌晨,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在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大力协助下,组织4艘公安艇、100余名警力水陆两栖并进,对盘踞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水域的非法采砂团伙进行集中抓捕。当晚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现场查获并扣押采、运砂船8艘,浮吊船4台,现金赃款120余万元,江砂近7000吨。打击成效受到公安部“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贺电肯定。
目前,该案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查实涉案江砂66604.28吨,涉案价值3160653.3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杨某、朱某、吴某等主犯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通讯员 郭杰 葛嘉男 交汇点记者 徐超
编辑: 俞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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