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47号提案的答复
许荣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经济林基地进场道路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助推乡村振兴》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基层积极引导在修建道路尽量少占或不占林地,确实需要占用林地的建议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建议
首先,我们认为“基层积极引导修建道路尽量少占或不占林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精神是高度契合的,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局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对接项目,提前介入项目选址,选线选址过程中,要坚决执行不占或少占林地和避让限制使用林地的规定,实现最大限度减少对林地的占用。
其次,关于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问题。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对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有明确规定:对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对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修建经济林基地进场道路项目不符合上述国家和省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范围。2019年省财政厅曾就我省“组组通硬化路”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问题请示财政部税政司收费基金处,得到答复为:一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对“组组通”项目现无相关减免规定;二是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涉及生态环境的费用应当提高标准征收,强化征收;三是森林植被恢复与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一样,需落实有占有补,占补平衡,不宜对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减免。鉴于以上原因,目前,修建经济林基地进场道路暂不能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明确了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等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的范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在制定各类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的标准。建设项目如符合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积极协助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做好相关服务。同时,省财政厅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向财政部建议经济林基地进场道路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并持续安排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支持全省油茶种植基地、精品水果基地、林下种植等林业产业项目发展,推动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关于积极引导林业企业及农户发展新型业态的建议
您提出的这条建议,非常切合我省实际。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抢抓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始终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三增”目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挖掘森林资源生态价值潜力,促进林农增收。目前,省林业局已编制了《贵州省特色林业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贵州省林下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产业发展目标、发展布局、重点措施等内容,为 “十四五”林业产业“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一区一优势”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一)发展林下经济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20年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2203万亩,产值超400亿元,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2个,发展面积、产值、示范基地数量等位居全国前列。目前,省委、省政府即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重点任务、保障政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十四五”期间贵州林下经济将迎来大发展、新突破。
(二)森林康养方面。自2016年以来,我省在森林康养产业理念指导下,通过政策引领、制定标准、试点建设、开展研究、扩大社会参与等实际措施,大力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经过6年的探索与实践,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森林康养已成为贵州绿色发展新名片。截至目前,我省共有森林康养试点基地78家,其中国家森林康养基地5家,省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58家,中产联授牌的15家。“森林康养去哪里,多彩贵州等您来”正以方兴未艾之势成为贵州森林康养的公共品牌。在“十四五”期间,我局将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选取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基础设施依法依规建设的试点基地,着力打造推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创建森林康养示范县(市、区)10个(其中省级5个),提升建设森林康养(试点)基地60个(其中省级提升10个)、森林康养步道300公里;森林康养年服务150万人次。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将印发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
(三)森林碳汇方面。“十三五”期间,全省通过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江珠江防护林体系、造林补贴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2988万亩,森林蓄积达到6.09亿立方米,森林储碳量得到极大提高。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创新性开发实施贵州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项目,充分利用树木的碳汇功能(1棵胸径5厘米左右的树每年的碳汇量约为10千克),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工种植的5厘米或树龄3年以上乔木和竹子,逐一编号、拍照,连同贫困户基本信息一起上传到贵州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以每棵树每年碳汇3元的价格计,发动社会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购买,购碳资金直接全额进入贫困户个人银行账户。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拓展项目实施树种、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建立完善售碳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动员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改革,使贵州省单株碳汇项目更好地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7日
来源:贵州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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