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粉丝咨询或者在朋友圈看到类似的文案:“今年9月1日起,3%-5%的契税开始执行,一百万要多花4万契税,赶紧买房”。
这个契税上调是真是假呢?买房这个事情可以因为位置好、可以因为环境好、可以因为学区好,当然也可以因为省钱,但是总要明明白白的买房,这样对了错了都不后悔。
其实这样的朋友圈年年有,每年都会被拿出来作为逼你交钱的话术。最近这条“话术”又再次风靡朋友圈,很多粉丝来找班长确认真伪。不知道你有没有因此而动摇?
这是流传很广的一个表格,看得出来前后需要交纳的税额差距很大,少则2.7W多则4W+,如果按照如今动辄二三百万的房价来计算,一年工资就这么没了。这么一算,恨不得立刻来一套。
但是,事情往往没有那么简单!这件事的起因是去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契税法》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取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契暂行条例》)。那么,契税的税率是否真的提高了?
事实上,我们看上面的这张图,很清楚的看到《契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与《契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均为3%-5%。
之所以会引起"契税上调"的误解,就在于个人购房存在优惠税率,也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
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注意: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
往前追溯一下,在2010年的通知中就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016年公布实施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早在去年8月契税法表决通过的时候,中介们就已经炒作了一波,如今市场没有其他可有用来炒作的“卖点”,所以又被拎出来炒作了一番。
在具体的税收政策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契税税率是没有变化的,所以如前文所说:买房可以因为位置好、可以因为环境好、可以因为学区好,原因有很多,但是不能因为所谓的“契税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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