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腿脚不太好,在这里一天三顿饭都有人送到房间,工作人员照顾得也特别细致,感觉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特别温暖。”8月20日,在沭阳县塘沟镇的日间照料“幸福小院”,86岁的翟学英正和另一位老人在阳台上聊着天,脸上满是幸福满足的笑容。
今年年初,翟学英因一次意外摔伤了右腿,自理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老人的儿子一直在外务工,前两年在外地买了房,一家子都搬了过去,这次意外的发生让老人的日常照护成了难题。为了不影响儿子工作,翟学英和儿子商量后决定来到“幸福小院”,目前已经入住了四个月。
翟学英所说的“幸福小院”是由塘沟镇东渡村姚小萍夫妇于2019年创办,“我以前在外地的养老机构做过护理员,回来之后发现附近一些独居留守老人无人照顾,而城里的养老机构又贵又远,便动起了在家创办养老院的想法。”姚小萍介绍,该想法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她拿出自家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创办“幸福小院”,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很快通过了消防和适老化改造,一开张便深受欢迎,设置的9张床位很快就住满了。
为解决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人无人照料问题,沭阳县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务工人员利用自家闲置房屋和场地,以“邻里照料、助餐助浴、抱团互助”为主要服务方式,创办“日间照料幸福小院”,使农村老人不离乡、不出村便能解决养老问题,这一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深受农村老人及其子女的欢迎。据了解,幸福小院建成后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或工商注册即可开展营业,运营满半年即可获得一次性建设补贴5万元,并从运营之日起享受每年3万元运营补贴。
“幸福小院的开办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要具备‘五室一场所’,即居室、助浴室、餐厅、厨房、娱乐室、室外(或室内)活动场所,并且需要配备防滑、照明、助餐、助浴、简易消防等设施,另外在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也要达到相关安全标准。”据沭阳县民政局副局长周永红介绍,“幸福小院”作为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旨在提供就近养老服务;这种服务模式不仅增加了养老服务供给,也提升了原有的养老服务设施质量。
在熟悉的环境中生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如今在沭阳,“幸福小院”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沭阳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了更多老人“养老不离村,离家不离村”的心理需求,让老年生活更加安心多彩。
目前,沭阳已经初步建成10家“农村幸福小院”,为空巢留守老人提供约100张日托或护理床位。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和照顾家庭两难的问题,也为农村贫困务工子女在外安心就业创业、脱贫攻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韩敏 韩元元 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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