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沧州沧县前李寨村七彩阳光幼儿园违规招生 暑假补课”的问题。河北沧州沧县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检查组对其当场下发停办文书,解散培训班,园方立即通知家长接回孩子,并责令该园园长写出保证书,今后不得私自开班。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沧州沧县姚官屯乡前李寨村七彩阳光幼儿园大量招收一年级到初中的学生进行暑期补课。
沧县教育局做出的回复:
接到家长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姚官屯乡中心校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乡政府组成检查组赶赴现场进行检查。
经查,姚官屯乡前李寨村七彩阳光幼儿园是一所私立园,此次培训班于8月10日开班。检查组对其当场下发停办文书,解散培训班,园方立即通知家长接回孩子,并责令该园园长写出保证书,今后不得私自开班。
我局将要求全县各乡镇中心校积极配合乡镇政府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处置相关问题。
来源:河北新闻网
8月21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公布一批“老赖”名单,涉及10名失信被执行人。详细名单如下:
据介绍,运河区法院定于每周公布一批“老赖”名单,该举旨在震慑“老赖”,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运河区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近日,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再次向衡水市教育局、桃城区教育局等教育主管部门及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志臻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衡水桃城中学、衡水顺平中学、衡水阳光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英才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进行限制。
司法建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首先,各相关学校在招生简章中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不得报考”;其次,各相关学校应当对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再次,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自2018年桃城区法院首次向辖区内相关学校发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以来,桃城区法院逐年扩大司法建议书发送范围,现已实现市区两级教育局及辖区内11所相关学校全覆盖。该建议发出后,2018、2019年夏季招生期间,均有多名失信被执行人为避免孩子上学受限,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桃城区法院此举意在敦促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而在社会范围内强化法治观念,倡导诚信风气。望各位失信被执行人早日履行应尽义务,为孩子做出榜样。
来源:沧州晚报、衡水日报/掌握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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