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被喻为这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吹哨人”,他是2019年12月最早预警这场危险病魔的8名医生之一。李文亮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020年2月7日凌晨去世。当日,武汉市人社局认定李文亮为工伤。据武汉当地媒体报道,武汉市人社局核算,李文亮医生工伤保险待遇如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万元、丧葬补助金3.6834万元。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王旭山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对李文亮医生工亡补助金的核算提出了质疑,认为武汉人社局算错了。
李文亮医生工亡补助金78.502万元 律师认为算错了
根据武汉当地媒体报道,获知武汉市中心医院李文亮医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的消息后,武汉市人社部门按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规定迅速启动了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支付程序。
据核算,李文亮医生工伤保险待遇如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万元、丧葬补助金3.6834万元。武汉市人社局还表示,如其供养亲属符合条件,还将依法核定并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目前,武汉市人社局已积极协调银行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拨付到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全国统一,没有地域之分,武汉自然也不例外。”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王旭山律师看过这则新闻后,起初并未特别留意具体数额,但是凭借职业的敏感,又马上回头再看,发现武汉市人社局是按照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核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王旭山律师认为这样计算不妥。
律师认为应当按照847180元核算 并阐述了相关理由
在王旭山律师看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之规定,李文亮医生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按照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7日凌晨去世,武汉市人社局于同日作出武人社工险决字(2020)第01000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文亮作为医护人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并经抢救无效去世,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认定为工伤。王旭山律师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李文亮医生因工死亡待遇应当参照“上一年度”即2019年的标准执行,而非2018年的标准执行。从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来看,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故2019年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应当是785020元;2020年1月17日,国际统计局官网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故2020年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应当是847180元。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因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应当按照847180元核算。
另外,王旭山律师表示,虽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四规定“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补发差额部分”,但是武汉市人社局在国家统计局官网已经公布了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的情况下,仍旧按照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核算,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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