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门税关曾是全国最大的税关,每年征收的税额,居全国各大税关之首。崇文门税关成立于明弘治六年(1493年)。成为统管北京九门进出货物征收商税的总衙门,该衙门设在崇文门外大街路东现内蒙古自治区驻京办事处所在地(现崇外大街28号),直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撤销,前后共四百三十七年。
明朝所以把税收机关设在崇文门,是有一定原因的。从明代建都北京以后,通惠河码头从积水潭迁到东便门附近的大通桥下,从而使距大通桥只有咫尺之遥的崇文门成了各种商品的集散地和批发商聚集的地方,也是征收各种商税的最佳场所。
据明崇祯二年统计,崇文门税关全年共征收税银八万九千九百二十九两,居全国之首。其次是浒墅关八万七千多两,第三是临清关为八万三千多两……到了清朝,崇文门税关的收入仍居二十几个税关前列。在这里“当差”的被看做是“京城十大优差之一”。
既然是“优差”,他们的收入是多少呢?《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作者崇彝曾做过崇文税关的帮办委员,他在该书中写道:“余充崇文门税关帮办委员,岁约可得四五千金(年收入四五千两银子)。据云监督岁入亦不过数万金。彼时视此差遂为京官最优者。”
那么普通京官收入是多少呢?一品官每年俸银180两,俸米180斛(每斛75市斤)。三品官每年俸银130两,俸米130斛。七品官每年俸银45两,俸米45斛。看来普通京官俸米还是不少,不至于饿肚子,至于现银就少得可怜了,只够买些柴米油盐的零用钱了,所以过去有“穷京官”的说法。比起崇文税关官员的收入来,真是天壤之别。
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次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向八个帝国主义列强赔银五亿五千万两。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九亿八千万两,是当时全国总收入的约十倍。为了偿还赔款,更加加重了百姓纳税的负担。崇文税关年收入已由明代的八万多两增至一百多万两,可见税负增加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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