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考已经在10月21日发布了公告,那么关于公务员考试,究竟有什么条件可以进行加分呢?我们往下看。
—加分政策—
(1)有基层工作经历
针对基层工作经历,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亦有加分政策。
(2)烈士家属
烈士子女、配偶,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也规定了烈士子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少数民族
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有一些考生,因为是少数民族而享受了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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