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陈葵/整理:明一悦读,谢绝非法转载)
我今年34岁,两年前因和前夫个性不和,从吵架到动手,忍无可忍之下离了。
房子是前夫的婚前财产,加上离婚时我们也没有多少共同财产,我基本是净身出户,因为没有固定住所,6岁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
起初说好的条件是,我可以每周探望一次孩子。可是真的离婚以后,两家几乎成了仇人,别说看孩子,就连进门,前婆婆都不让,“离都离了,还来嘚瑟什么?”更过分的还是前夫,离婚他是不同意的,是我起诉的,因此特别记恨我,连我买给孩子的东西都会扔出来。
拒绝我探视孩子的那段日子,我在门外哭,女儿在门里哭,那一刻我真的后悔,离婚时为何不把抚养权争取过来?
离婚大约半年后的,前夫突然找我,说“物价涨了,抚养费每个月也得涨。”在他的要求下,法院判的600,我增加到1000,也许是给了钱的缘故,他们一家开始同意我见孩子,但每个月只能见一次。
我和女儿终于有时间在一起了,明一悦读你知道吗,那种感觉真的就是久别重逢,我抱着女儿哭了好久,买她想要的东西,吃她想吃的一切,听女儿一遍遍地喊妈妈,真的好幸福。
可是,当我看到女儿吃完东西后,直接把手往衣服上一抹并告诉我“爸爸说了,擦在衣服上也不会脏,省时省力。”我当时就哭了,没有妈妈的孩子教育怎么跟得上?从那刻起我有了要回抚养权的念头。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是件特别艰难的事。
首先我必须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法院才会支持。其次还要跟前夫一家展开无数争斗和谈判。
前夫是个无赖,有时会说“你要孩子可以,我一分抚养费不给”。我同意了。他却又变卦了,“给我20万,否则孩子不会给你”。我没有钱,只能等待法律判决,产生纠纷的这段时间,前夫再次停止我的探视权,我只能偷着去学校看女儿。
好几次女儿在校门外狼吞虎咽地吃我带给她的零食,告诉我“奶奶每天就是面条,馒头,爸爸从来不给我零用钱,买课外书的钱都不给……”那一刻我发誓,一定要把孩子带回来自己抚养。
也许是上天眷顾吧,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前夫再次恋爱了,对方提出的条件是“不要孩子”,所以后来几乎是他求着我“你把女儿带走吧”,就这样,我们母女真正的团聚了,明一悦读你知道吗,从那天起我告诉自己,以后再苦再难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
我成了单亲妈妈,但有孩子在身边的日子,心是踏实的,日子是平静的,再苦再累,孩子也是欢笑的。没有妈的孩子最可怜,身为女人,离婚再难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虽然以后的路不知会如何,但我现在很满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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