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先不讨论这个赔偿问题,要着重讨论一下,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产检的时候,发现有这种情况,你会选择怎么办?
首先发表下个人观点,从心理角度来讲,我也希望能把孩子平安的生下来,让他体会一下这个世界,走一遭这个世界,但是从现实的角度考虑来说的话,我反而不希望,能把孩子生下来,因为这个世界太现实,太残酷,如果把他生下来,他所要经历的苦难,可能是一个正常的十倍百倍,甚至更多,这样真的好吗?
当然,关于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在见智。目前网络上关于这个问题,也是争论不休。
是的,这个是实话,虽然难听一点儿,不过我们不得不去考虑这些东西。
虽然你说的话不好听,但是,这件事本身真的跟残忍不残忍无关。真的。
这个真的跟医院大小关系不是太大,而是,这个时候的婴儿的手是握拳状的,以B超的手段,真的很难看出来。相信如果是已经结婚生过宝宝的都知道,这个很难看出来。
虽然你说的话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但还是挺你。
PS:我也这么觉得!
PS:你这样说就有些偏激了,国家提倡优生优育所有的检查,都会明确说明,有多少比率以上的准确度,而没有表示100%,为什么?不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确实做不到。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你吃馒头,告诉你一定要小口小口的吃,不然会噎到,于是所有人都这样做了,但还是有人会噎到一样的道理。
当然我这里也没有给医院推卸责任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出现这样的问题,谁也不想,如果真是医疗事故,那就一切照章办事,但是这个算是医疗事故吗?这里我心里真的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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