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钟灿 实习记者 王林)来自湖北的一名30岁男子,在未取得烟草批零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其收购的107条香烟到营山县贩卖。近日,其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其非法所得的44520元,予以没收。
华西城市读本讯(钟灿 实习记者 王林)来自湖北的一名30岁男子,在未取得烟草批零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其收购的107条香烟到营山县贩卖。近日,其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其非法所得的44520元,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