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你第一次打假是什么时候?
王海:第一次是1995年,看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那时我在函授班学习法律知识,就想看看这个《消法》是不是真有用。所以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商场买了2个索尼耳机。
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接受网易新闻专访
看着做工很粗糙,但是标价很贵,75块钱一副的耳机我买了2副。然后我拿着这个耳机去找消协,但是没有找到。于是我拿着耳机找到了质检部门,质检说他们不对个人购买的商品进行鉴定,于是我又找到工商,工商说必须要质检部门出具证明,证明耳机是假货。这样来回跑了几趟也没有鉴定成功。于是我又去商场把剩下10个全买了,到工商局去要求工商局协助我退货。
是商场主动找到我,把货退了,把钱给了我。但是没有赔偿款,也不明说自己的商品到底是不是假货,只是把钱给了我了事。然后我就回青岛了。
半年之后我第二次来到北京,才拿到了商场的赔款。当时也赶上了北京颁布并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细则》。我想着这下法律规定比较明确了,于是就又去商场买了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这一次效果比较好,最后我拿到了总计8000多元的赔款。
网易新闻:那时想到把打假当职业吗?
王海:应该说是第一次买了假耳机,从北京回到青岛之后,我就和几个学法律,当律师的朋友讨论了这个事情。最后大家讨论的结果是:中国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中,会出现更多的造假企业,这样的事件会更多。但是当时法律保障不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成本太高。所以我就在想能不能把打假当成职业,开一间事务所专门从事这个职业。
网易新闻:您什么时候开始成立专门的打假事务所?
王海:1996年,因为法律规定的缘故,没有叫事务所而是叫“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主要就是帮助“消费者打假,帮助厂家打假,帮助商家防假”。
第一年有2、3个企业,其中有一间是来自广东的厂家,叫做“爱得乐”,主要是做摩托车后尾箱的。他找到我们要求帮助其端掉一些仿冒厂家。我们工作了几个月,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和我们自己调查的结果,联合当地的工商部门,总计端掉了40多个造假窝点。
网易新闻:那您在打假行动中有没有遭受过来自官方的阻挠或者不作为?
王海:如果我们掌握了充足的证据,那么当地工商部门大多都是很配合的。但是公司最初成立的时候是没有律师的,我们只负责找假货、找窝点,找到后的后续工作就不归我们负责了。所以最终假货如何处理,造假厂商如何处理,我们都不清楚。
推脱、不作为这些情况都是有的。你看当时全国各地都在强调经济发展,地方企业不但能够解决财政税收问题,还能提供就业岗位,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所以这些工厂还是被地方政府保护起来了。温州、义乌这些地方现在民营企业那么多,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靠当年制假仿冒发家的,但是它实际上为地方做的经济贡献很大,支撑着地方财政收入。
还有一种官商勾结的,我们在河北前两年参与了一个打假事件,制假厂家生产的是汽车玻璃,本田、桑塔纳都有,但实际上他们家是没有得到授权的,是造假。我们把这个事件调查清楚,也向当地工商局报案了,但是当时没有受理这个案件,也没有对厂家进行处罚。一直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事件的结果。原因是什么,原因就是这个厂的老板是河北省人大代表,这家企业是保定市的重点保护企业。所以像这样的造假我们就很难去打。
网易新闻:你从事维权事业这么多年,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有没什么发展变化?
王海:有,以前比较直白,就是假冒。举个例子说,你生产的东西叫索尼,我生产的东西也叫索尼,都摆在商场卖,消费者分辨不出来。后来隐蔽些,例如你叫阿迪达斯,我叫阿迪王;你叫康师傅,我叫康帅傅;你写SONY,我就写SQNY。但是你要起诉到法院还不一定告的赢这些厂家。
另外还有一种,就是欺诈、夸大疗效。现在很多电视台都在放的钛环广告,标榜能够解除颈部肌肉疲劳。我们去市场调查时,售货员对我们说这个是国家认证通过的医疗器械,但厂家没有这么说,就说是普通装饰品不是医疗器械。还有脑黄金脑白金这些,这也是一种欺诈行为。
网易新闻:你觉得我们在打假维权中需加强哪方面?
王海:主要是责权方面。现在要打击制假商家,必须是工商、公安一起出动,不然没有效果。因为工商局没有行使抓捕的权力,就算找到窝点,找到制假者,也只能罚款、没收产品,人是抓不走的,因为没有这个权力。所以往往造成这么一个现象:工商部门把假货没收走了,给造假者开罚单,但转天造假者跑了,罚款也没有了。如果赋予工商局抓捕造假者的权利,效果会好很多。
还有一点就是部门不作为。大企业不敢碰,小企业懒得抓。大企业要么后台硬,要么就是创收多,对地方财政收入有帮助,不能轻易得罪;小企业被抓出来也罚不了多少钱。所以很多造假厂家就这么被放掉了。
所以我建议要建立受理回执制度,举报后必须要有受理记录,有没有去查处、查处结果如何,这些都应该让举报人知道。也避免了政府官员不作为。
网易新闻:现在哪个领域对知识产权侵害最为严重?
王海:应该说影音产品和软件依然是知识产权侵权最为严重的行业。
究其原因,首先是前些年上述行业的定价政策不当,导致当时大部分影音产品和软件的价格严重背离了中国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比如在美国一个系统软件卖99美元的话,对于人均年收入36000美元(2006年)的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即便按照国家统计局2009年2月26日公布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最新数据,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仅为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也不过15781元。美国卖99美元的软件在中国的定价一般会是1000多人民币,通常比在国外卖的还贵。这样的定价恐怕对大多数中国城市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农村消费者就更买不起了。
由于定价政策的失误,给盗版影音产品和软件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甚至使得本来希望以合理价格购买正版的消费者也不得不投向盗版的怀抱。
其次是中国的法律仍然处于发展中阶段,很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现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方式主要是行政处罚,如没收、罚款等。虽然刑事制裁的门槛在不断降低,但是实际上每年受到刑事制裁的人往往不足1000人,惩戒力度有限。以2005年为例,当年全国法院一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生效判决505件,刑事制裁人数741人。又如2007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局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8130件,罚款人民币1.15亿元,但是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只有76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的仅为88人。
这相对于给每年给被侵权人造成的巨大损失来说,知识产权侵权的违法风险成本依然很低。另外,中国庞大的低收入消费者群体对廉价商品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知识产权侵权的商品很容易以价格优势来占领这一市场。
网易新闻:有些事情明明侵犯知识产权,但似乎有广泛群众基础,老百姓觉得实惠便宜,例如盗版光碟和软件,你认为该如何处理?
王海:有群众基础的侵权事件是很复杂的。我认为被侵权人首先要检讨自己的定价政策和通路建设,不能太过急于回收研发成本。
这些年来已经有很多影片在发行售价10元人民币的正版DVD,据我们了解,发行10元正版的影片被盗版的都很少,消费者能用合适的价格购买正版的话一般不会买盗版的。通路建设也很重要,做正版的经营者应该完善行销网络,人家做盗版的可以在一夜之间把光碟铺满大江南北,为什么正版做不到?
当然,进口影音产品的问题恐怕还需要政府改革音像制品管理方法,减少审批环节和周期,否则正版的大片进不来,消费者只能去看盗版的。
正版产品如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在第一时间通过有效的通路送到消费者眼前的话,想必大多是消费者也懒得去捧盗版的场。
网易新闻:前段时间番茄花园(盗版XP软件)的制作者被抓,但实际上用番茄花园软件的人不在少数,而且他们中大部分都是明知道是盗版仍然下载使用的,这种情况有操作性较强的应对方法吗?
王海:明知盗版却下载使用实质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里面有详细规定,个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盗版软件即为非法,应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信一般著作权人不会追究最终个人用户使用盗版的责任,因为维权的成本恐怕要远远大于从个人用户那里得到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