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评以分析技术为工具与史、哲学同步调
关于哲学与文学也取法于自然科学,我祇能说得更简略。二十世纪是所谓“分析哲学”的时代。这笼统的名词虽然包涵着极复杂的内容和不同方向的内在发展,但专就它与科学关系而言,分析哲学甘居于辅佐地位,则始终未变。从开山大师罗素,三十年代的维也纳学派,到五十年代以后的蒯因(W.V.Quine)都是环绕着科学知识(特别是物理知识)而建立一种“科学的哲学”(Scientificphilosophy)。
蒯因有一句名言:“哲学祇要以科学为对象便尽够了。”这句话虽引起不少同行的诟病,但的确表达了分析哲学的主要精神。所以在它的笼罩之下,政治、社会、哲学十分寂寞,直到一九七一年劳尔斯(JohnRowls,刚刚过世)的《公平理论》出版,才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其书究竟是否应当归功于分析哲学还大成问题。八十年代中期我曾写过两篇关于分析哲学的评论,这里便不再详说了。(见《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台北,允晨,一九九二,页一二五─一六三)
文学研究同样在科学典范的笼罩之下。在“新批评”未兴起之前,美国大学中的文学研究以历史语言学(Philology)为主轴。当时的专家便明说要把文学研究建立成与“科学”相同的一种严格学科。这和“五四”以后“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见解十分相似。中国学人当时也以干、嘉的“训诂考证”体现了一种“科学方法”。
三十年代至六十年代是“新批评”执牛耳的时期。“新批评家”嫌历史语言的研究不够专门化,把许多外在的因素揽入文学领域之中,如历史背景、作者的生平之类。所以他们主张直接以作品为对象,“细读”而后进行“分析”。不但历史背景与作者生平必须推向边缘的地位,而且作者的本意也毋须理会。因为创作时的想法早已一去不返,即使作者本人事后追忆也未必可靠。所以作品研究,除了细读与分析之外,最重要的则是让它接受普遍而又永恒不变的价值标准的评估。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方式与科学家对待自然界万物态度是很相近的。把作者本意搁置不问之后,则作品或文本已转化为一个客观存在,因而为研究者提供了直接观察和分析的对象。文学研究自然很难安插进“普遍规律”的寻求,但仍有其替代物,即所谓“普遍而不变的价值标准”。“新批评”以分析技术为工具,直接研究作品取代了以前历史与训诂所占据的中心地位;这也明显地受科学文化的激荡而使然。
如果奉科学知识为典范,历史确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分析哲学长期以来都将哲学史划入另册。社会科学的视野一般也不包括历史在内。经济学走上数学模型的科学之路以后,连经济思想史也不得不退出经济课程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