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云南省红河州委书记的罗崇敏在纪念州庆50周年大会上讲话。(胡彦辉摄)
记者:另一个话题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这些年来,社会上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观点比较普遍,实际上,我们国家这些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扩大党内民主还有公众有序参与等方面有很多进展。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您有哪些主张和观点?
罗崇敏:政治体制改革,在不断地推进。特别是像我经历了几个变革时期,我们就亲身感受到,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在有序地不断地推进,这一点不要怀疑。但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滞后的。生产方式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生产力方面的改革不断地向前推进,如果生产关系的改革不跟上,势必要制约生产力的发展,也要制约生产力体制方面的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也是相当繁重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核心是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大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保护和实现民众的各种权利,包括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等等。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选择,政治体制改革最关键的是要把权力锁在制度的铁笼里面,这就必须要给人民群众广泛的民主,广泛的权力。
具体讲,我认为有几个方面完全可以进行探索和实施。哪几个方面呢?第一,在民主选举方面我们可以进行探索实践。特别是在基层民主选举改革上,完全可以在全国大力实施依法有序的乡镇长公推直选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内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等等,都可以进行公推直选。不只在乡镇级党委,也可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在10年前,我在红河州任州委书记的时候,就进行过这样的改革。红河州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有将近500万人口,我们坚持了改革的正确方向,应该说这样的改革经验是值得去总结借鉴的。《易经》上有一句话“革,不震,吉”,就是说你的变革只要不产生社会的震荡,都是吉利的,可以大胆地去变革。实践证明,当时在红河州进行了乡镇长的公推直选,还有全州党委班子的党内直选。当然我们还进行了其他改革,比如说党代表常任制,全面公开选拔干部等。这些改革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我认为是成功的,应该在全国推广。
第二,要落实依法治国。加强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组织建设,法院、检察院应该实行中央垂直管理,这样来确保法院的审判权、检察院的审判权和检察权独立行使,不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干扰。我多次提过一个建议,应该撤销各级政法委。我也任过地方政法委书记,我切身感受,政法委的存在会自觉不自觉地干扰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
第三,要建设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建议在现有的监察部门基础上,应成立各级廉政监察公署。成立以后做什么呢?专司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廉政监督和反腐职能。由于我们的制度设计不到位,尽管中央坚定不移地进行反腐,但反腐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差距是很大的。对中央坚定不移的反腐坚决支持,但是应该在制度设计上要进一步的完善。刚才我说的廉政监察公署,应由中央垂直管理,独立地行使监察权,这样才可能更有效有力地来进行廉政监督,把反贪和监察融为一体,由廉政监察公署来负起这个职责。
第四,要名副其实建立干部财产公开制度。公开才谈得上监督,透明才可能有制约。领导干部财产公开不是向上级申报财产情况,而是向社会公开财产情况。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一般公务员,都要执行全面的财产公开制度。建立严禁官员在国外存款和购置财产的体制。
第五,要建立和全面实施厅级以下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制度。包括厅、处、科的部分正职和全部副职都应该公开竞争上岗。我们探索了那么多年的干部公开选拔体制,应该是比较成熟的。下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应在干部公开选拔上要有新的举措、新的招法,扩大范围、提高级别,形成领导干部平等竞争的政治环境。
对政治体制改革,第一不要低估我们党领导政治体制改革的能力和智慧,第二也不要低估社会民众参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素质和期盼。红河州十年前的公推直选乡镇长和党委班子成员,参选率达87%,而且有序、公平、和谐的进行。我们党完全有能力、完全有智慧来领导好新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人民群众,更有这个素质和追求,在中央领导下参与、支持、推进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