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飞
农民集中居住区,也叫“新型农村社区”,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出现的新生事物。但近年来,舆论常常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以诟病。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点:一是一些地方政府赶农民上楼,违背农民意愿,手段粗暴;二是地方政府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并非为改善农民生活质量,而是为了得到农民土地资源;三是地方政府征用农地补偿不到位,导致被征地农民生活困难。
这样的现象确实常见诸媒体报道,社会各方确实应当要求地方政府避免以上问题。但以本文之见,上述现象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不应以此否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合理性和重要性。
应当说,许多地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确实也是希望解决重要问题。首先,由于较多农民迁居城市,农村地区出现许多“空心村”,加上原来农民占用宅基地大多数超标,导致大量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据山东省德州市有关官员估计,该市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整合土地资源,可新增100万亩耕地,超过原有耕地面积(2005年为926.89万亩)的10%。
同时,由于普遍出现“空心村”,导致村民选举成本高企。浙江某村有村委会候选人为争取选票,不惜为在外打工的村民购买往返机票,安排吃住行,一次参选花了数百万元。但实际上,这样的选举几乎与村民自治无关,因为这些前来投票的选民不能留在本村参与公共生活。再者,一方面大量土地闲置,另一方面有农户想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却难以集中土地,这也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
事实上,这些还只是具体的现实问题,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引起关注。
一是,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在呼唤集中居住。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由于国家实行家电下乡政策,农村居民普遍购买了家用电器。而对家用电器的消费,带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逻辑。不仅电力供应要求居民集中居住,而且许多家电的消费也需要集中铺设辅助设施。如洗衣机,不仅需要供水管网,还需要排水系统,尤其需要污水处理系统。据调研,由于缺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日积月累,许多农村居民区的土壤和水都受到洗衣机等排放的含有化学洗涤剂的污水的严重污染。显而易见,工业化基本实现以后,不仅生产方式要求城市化,工业品消费也需要城市化(人口集中居住)。家电下乡后,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由此,其居住方式的城市化也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二是,集中居住适应农村居民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需求。上世纪末,学者林毅夫提出建议,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把低价电送到农村去,从而让农民消费家用电器。中央采纳了这一建议,为开拓农村市场,还推进了电力、公路、饮用水、电话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等方面的“村村通工程”。尽管“村村通工程”极大提升了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水平,但也存在已人去“村”空的自然村乃至行政村也被“通”的问题,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很明显,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应在农村居民永久性集中居住区建设过程中推进,才能避免浪费,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要硬件,更需要软件。没有掌握相关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来使用,这些公共设施就可能成为摆设,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已成为现实。而只有在较高水平的新型农村社区,才可能引进较高教育程度的劳动力,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也要求居民集中居住。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本性说来,是全能的和无数的官僚立足的基地”。毛泽东也曾在1943年说:“在农民群众方面, 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 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 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 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因此,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工业化、农村区域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居民集中居住,才能为现代意义上的基层民主发展奠定基础。
当然,农民集中居住并不能等同于农民“上楼”。据环境心理学学者的研究,居民住宅的高低大小也必须有科学依据。住在多层或高层住宅中的孩子,在一些生活技巧的学习上发展较迟钝,且容易感染呼吸道疾病,较富于侵略性,容易失眠,神经系统病变发作的几率较高,社交能力较差,与邻居的关系品质恶化,而在低密度住宅区(尤其是独立式住宅区)内,邻里间的互助明显大于人口密度较高的高层及多层公寓。
因此,学者党国英认为,如果说未来中国社会最大的社会群体应当是中产阶层的话,那么他们的住宅就应当是独栋房屋,这样才能形成与这一社会阶层相适应的财产状况和心理素质。其实,这也是欧美发达国家中产阶级形成的普遍路径。以未来中国人口增长峰值为16亿计,平均每个家庭四口人,即可视为4亿个家庭。按每户平均占用260平方米建别墅计算,用1.6亿亩地就足够全中国每个家庭都住独栋房子。就此而言,江苏、山东等地方新型农村社区,多以每户一处独栋别墅为主,这样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因此,农民集中居住不必非上楼不可,这样的低密度住宅模式也可以成为选项之一。
(作者系法学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