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早报讯 当地时间7月11日,出席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国务委员杨洁篪,美国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和常务副国务卿伯恩斯在华盛顿共同会见两国企业家。
据新华社报道,出席活动的中国企业家包括: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易军、联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长(CEO)杨元庆、百度首席执行长李彦宏、清洁能源巨头——新奥集团董事长王玉锁。美国企业家有:私募股权巨头——贝莱德(BlackRock)首席执行长芬克、材料巨头——康宁公司首席执行长威克斯、农产品加工贸易巨头——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Archer Daniels Midland)首席执行长沃尔茨、化工巨头——杜邦公司首席执行长柯爱伦,以及硬盘厂商——西部数据公司首席执行长米利根。
与会的中方企业家就赴美投资遇到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公平对待、加强中美新能源合作,以及美即将实施的《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等问题,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和关切。美方企业家则就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农业技术的审批监管等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FATCA问题颇受关注。此番S&ED的成果之一便是,中美双方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截止期2014年1月前就FATCA的实施达成政府间协议。为寻求FATCA实施的合作方案,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承诺在2013年夏天尽早开展下一轮讨论。
根据FATCA,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可能面临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不服从FATCA法案的金融机构,则将面临30%的罚款。
除了FATCA,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问题也被提出。
中新社称,李彦宏是五年来S&ED中首次公开亮相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家。李彦宏指出了VIE结构上市企业在美受到的区别对待,并建议美国政府能聆听企业的呼声,从制度上解除对中国在美上市企业的偏见,使企业能避免被不必要的干扰分散精力。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是一种资本运作模式,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在国内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公司相分离,境外上市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公司,业务公司就是上市公司的VIE(可变利益实体)。目前,在美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和教育公司大多采用VIE结构。过去几年,美国证监会对VIE结构的质疑,已成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最大隐患。
早在2011年,“支付宝股权变更事件”使得在中国国内“潜伏”已久的VIE模式被曝光于台面上,并引发有关VIE和企业契约精神的争议。
此番并不是李彦宏第一次试图为VIE正名。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彦宏曾在政协提案中建议中国政府,取消对民营海外上市的VIE结构企业在投资并购、资质发放等方面的政策限制,给予VIE结构企业完全的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