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拿着一朵源自中国的古纹样四处起诉国货、漫天索赔的LV,这次彻底栽了。
广东高院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接连落下重磅判决,全部驳回LV上诉,狠狠击碎外资垄断我国传统纹样的美梦。
一句话划死红线:宝相花、回纹、柿蒂纹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图案,属于全民公共资源,谁都不能私自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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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场关键诉讼全落败,LV接连碰壁,再无任性起诉底气
这不是单一案件的输赢,而是两大司法机关同时给出统一裁决,彻底厘清知识产权的边界。
第一场:广东高院二审翻盘,钟表商家不用再为千年花纹买单
此前LV起诉国内时间廊钟表品牌,指责对方表盘、表带的四叶花装饰图案侵权。一审仅看图案相似度,草率判定商家侵权,要求下架产品并赔偿。
案件上诉到广东省高院后,法官没有只盯着线条外形,而是溯源查证大量古籍、文物史料。最终查清核心事实:
这个四叶花原型,是我国唐代流传至今的宝相花、柿蒂纹,敦煌壁画、古建雕刻、古器物上随处可见,是流传上千年的公共文化纹样,绝非LV原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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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直接改判:驳回LV全部上诉请求,认定商家使用该花纹仅作为装饰,不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明确重要规则:LV的商标保护权限,只限定在“LV字母+四叶花”的完整组合logo。单单一个传统四叶花图案,没有品牌独占权,老百姓、国货正常使用完全合法。普通消费者绝不会只凭一朵花,就把产品和LV划等号。
第二场:状告国知局惨遭驳回,本土商标合法有效
不甘心的LV,此前多次对国内商家注册的四瓣花图形商标发起无效宣告,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维持商标有效。LV不服,直接把国知局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想要强行垄断这一纹样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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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严谨审理,再次站在传统文化这一边:
全面查证《营造法式》、出土文物纹样资料,认定宝相花、回纹、缠枝纹、柿蒂纹等,均属于中华公有文化资源。本土商家合规注册、合理使用相关花纹商标,完全具备法律效力,依法受到保护。LV的行政诉讼请求被全盘驳回。
二、这件事为何全网大呼过瘾?早已受够“文化反向收割”
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国货商家有苦难言。
LV借鉴我们千年宝相花改良出老花图案,早早完成全球商标注册,回过头反而拿着这朵“中国古花”,频频起诉国内面料厂、文创品牌、茶饮商家。
汉服厂家用古纹样做面料、家纺品牌复刻传统团花、小文创做国风设计,一不小心就被发律师函,被索赔几十万甚至上千万元。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就在这里:
纹样诞生于华夏大地,传承千百年,古人没有注册商标,反倒被海外大牌抢先卡位,反过来限制我们自己人使用,妥妥的文化挪用之后,再来收割本土市场。
不少小商家为了避免官司,不得不舍弃经典国风元素,白白丢掉传统文化设计优势,让国风文创处处束手束脚。
而这次两份重磅判决,直接从司法层面堵住这个漏洞:
你可以把传统纹样和自己品牌字母结合,打造专属标识,你的完整logo受法律保护;
但你没有资格,把我们全民共有的古典纹样私有化,禁止所有中国人正常使用。
三、判决立下行业铁律,为国货文创彻底松绑
这场胜利,不单单帮几家本土企业讨回公道,更是给全国服饰、家纺、文创、家居行业,定下了清晰的行动准则:
1、传统公有纹样放心用
宝相花、回纹、万字纹、云纹、柿蒂纹等经典国风图案,属于公共文化遗产,任何外资品牌无权垄断、无权起诉禁止国货正常商用。
2、区分装饰使用与商标碰瓷
仅把古纹样当做产品装饰、花纹点缀,不刻意复刻对方整套品牌标识,不存在侵权风险;只有全盘照搬对方完整品牌组合logo,才会构成商标侵权。
3、保护知识产权,绝不纵容文化霸权
我国司法既要保护合法商标权益,也坚决守护我们的文化家底,不会让外国品牌利用规则漏洞,霸占华夏千年文化符号。
如今不少曾经被LV起诉、一审被判赔偿的国货商家,纷纷提起再审申请,想要追回不合理赔款。困扰国风行业许久的“纹样枷锁”,终于被正式打破。
文化没有专利,文明不能垄断。
宝相花开在盛唐壁画里,刻在古寺梁柱上,流淌在我们千年审美里,它从来不属于某一个奢侈品牌。
这两场判决,守住了知识产权的公平,更守住了我们的文化底气。
往后,国货可以大胆玩转国风纹样,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美学财富,本该由我们自由传承、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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