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守护一日三餐”食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及群众日常刚需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重点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严格对标专项整治任务,聚焦群众高频消费、直接关系一日三餐安全的重点领域,主要征集九类违法违规线索:
(一)在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废弃厂房、隐蔽院落等隐蔽场所设黑窝点,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仓储等行为。
(二)销售、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肉;销售、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注水肉;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经营来源不明等问题肉品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使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粮油;销售无标签标识、翻新或者来源不明的粮油;在生产经营豆芽、豆腐、粉条、馒头过程中违规使用无根剂、漂白剂、防腐剂、甜味剂及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
(四)果蔬、水产品销售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保鲜剂、防腐剂等问题;农贸市场未落实入市核查、抽检责任的问题。
(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伪造、篡改检疫证明、进货票据,套用他人资质违规经营的行为。
(六)通过外卖平台、直播带货、社交平台等线上渠道,无证销售自制熟食、“三无”食品、问题食材,形成线上引流、线下黑窝点供货的链条式违法行为。
(七)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网红餐饮等场所,使用过期变质、劣质三无食材等行为。
(八)团伙化、有组织作案,跨区域批量制售不合格食品等重大违法行为。
(九)监管人员失职渎职、对违法行为包庇纵容、有案不查、该罚不罚、执法“放水”等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据实举报。举报需清楚描述涉事主体、具体地址、违法事实、发生时段等内容。鼓励同步提供照片、视频、票据、交易记录等佐证材料。请举报人预留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查结果反馈及奖励兑现。
严禁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严禁借举报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举报渠道
全区实行24小时受理、闭环核查、件件落实机制,统一举报渠道如下:
(一)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二)线上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官网或关注“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线索及佐证材料。
(三)信函举报:将线索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部门。
四、奖励与保密
(一)依规奖励。对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市监稽规〔2022〕11号)规定的奖励条件、举报重大违法行为且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奖励。
(二)严格保密。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规定,对举报信息、核查过程全程保密。依法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工作承诺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有举报线索实行“统一登记、分级研判、专人核查、限时办结、闭环反馈”工作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罚必到位,坚决杜绝以罚代管、降格处置等情形。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全区群众一日三餐安全,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筑牢北疆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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