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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香这个名字,很多人第一次看到,是在料罗湾海战的敌方名单里。
1633年10月22日,明军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在金门料罗湾交战。荷兰方面有9艘大型夹板船,旁边还跟着一支数量更多的中国船队。中方史料留下的数字是50余艘,带队的就是刘香。郑芝龙率领的明朝水师随后投入约150艘各种战船、火船,将荷兰与刘香组成的舰队击败。荷兰战舰一艘被烧毁,一艘被明军俘获,其余舰只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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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这一幕,很容易冒出一个疑问:明军正在跟荷兰人打仗,刘香明明也是中国人,为什么带着几十条船替荷兰人助阵?
把1633年的福建海面拉近一些,这件事就没那么突然了。刘香盯着的首先是海上的生意和自己的地盘,而郑芝龙恰恰正在一点点把这些东西收进自己手里。荷兰人同样把郑芝龙看成扩大对华贸易的障碍。两边都想扳倒同一个人,船自然开到了一起。
郑芝龙当官以后,昔日海上同行开始倒霉
郑芝龙年轻时本身也是武装海商。
他早年往来日本、台湾和福建沿海,手下既有商船,也有能够打仗的船只。福建当时的海外贸易规模很大,月港一带商船驶往日本、东南亚和菲律宾,大量白银、丝绸、瓷器和各种商品在海上流动。朝廷有海禁,民间贸易却没有停下来,商人、走私者、武装船队之间的界线有时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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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芝龙做大以后,明朝福建官府发现单靠原来的水师很难收拾沿海局面。**1628年,郑芝龙接受招抚。**身份一变,他手里的船和人并没有消失,只是原来的海上武装首领多了一层明朝官员身份。随后几年,他先后打掉李魁奇、钟斌等海上竞争者,势力越来越大。福建省公开资料也记载,郑芝龙后来平定刘香等多股海上武装,并逐渐控制东南海上贸易。
这种变化对刘香意味着什么,并不难理解。
原先大家都是海上武装,各做各的买卖,也会为了航路、港口和商船发生冲突。郑芝龙接受招抚以后,可以借明朝官府的名义继续扩大自己的船队,还能把那些不肯服从的人列为“海寇”征剿。郑氏力量控制得越多,其他集团能活动的海面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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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郑芝龙击败刘香以后,海上已经出现一种很能说明情况的规矩:来往商船如果没有郑氏令旗,很难自由通行;船只经过郑氏控制地区,还要交纳费用。福建政府资料也把这一时期概括为郑氏集团逐步掌握东海、南海贸易权。
刘香和郑芝龙打的,从一开始就不只是官军与海盗之间的一场仗。
里面还有生意。
荷兰人也被郑芝龙卡在了福建门外
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到台湾海峡,同样是冲着贸易来的。
17世纪的中国商品在海外很抢手。丝绸、瓷器等商品不断流向海外,白银则大量进入东南沿海。福建月港曾经是明代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1613年的税银达到3.5万两,占当时福建全省税收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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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人占据台湾以后,一直希望直接打开福建贸易。
可他们遇到了郑芝龙。
郑芝龙早期和荷兰东印度公司有过合作,双方做过生意,也互相利用。随着郑氏集团越来越强,两边的利益开始碰撞。荷兰方面想获得更直接、更稳定的中国贸易渠道,郑芝龙却已经在福建沿海拥有自己的贸易网络,不愿意让荷兰舰队随意进入大陆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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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年7月,荷兰舰队突然攻击厦门。
郑芝龙正在建设的一批大型战船来不及出港,大约30艘大战船以及20多艘小型战船被击毁。国家电影局公开的《血战料罗湾》备案梗概也把这一事件记为1633年荷兰战舰偷袭厦门,并要求开放港口进行贸易。
荷兰人接下来需要有人在近海配合作战。
刘香手里有船,有熟悉福建海况的人,也和郑芝龙有直接利益冲突。山东大学有关台湾海峡控制权竞争的研究同样记载,料罗湾交战时,荷兰舰队身边就是刘香的海盗船队。
一边缺少熟悉中国沿海的本地海上武装,一边正想找力量对付郑芝龙。
这笔合作就做成了。
刘香那时想的,大概不是今天意义上的“替外国打祖国”
这里有个时代背景不能跳过去。
今天我们习惯用明确的国籍和国家立场判断一个人的选择。17世纪福建沿海那些武装海商生活的环境并不一样。他们长期往返福建、广东、台湾、日本和东南亚,一支船队可能同时做贸易、走私,也可能武装抢劫。哪个港口允许停靠,哪条航线能赚钱,谁控制海上的商船,直接决定一个集团能不能活下去。
郑芝龙本人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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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接受招抚以前,也曾经同明朝水师交战;接受招抚以后,又变成明朝海防力量的一部分。福建官方资料今天仍用“亦商亦盗”来描述他的早年经历。
刘香没有走郑芝龙那条路。
两个人最后站到了相反的位置。
如果把刘香简单写成一个突然决定“投靠荷兰”的普通明朝百姓,会把当时的海上社会写得太简单。他本来就拥有独立武装和自己的贸易利益,同明朝官府的关系也不是正常臣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荷兰东印度公司愿意给他一个共同打击郑芝龙的机会,他便加入了荷兰一边。
这种选择放到今天看当然谈不上光彩。
荷兰东印度公司此时已经对中国沿海发动武装攻击,刘香的船队客观上确实在为外国殖民势力作战。只是驱动这支船队下场的东西,比一句“崇洋媚外”现实得多——郑芝龙已经挡住了刘香继续扩大势力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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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罗湾打完,刘香很快发现荷兰人救不了他
料罗湾的结果没有按照刘香希望的方向发展。
郑芝龙重新组织船队以后,明军没有拿自己的船去和荷兰大型战舰远距离拼炮。火船靠近后直接纵火,其他战船跟着接舷。荷兰大型军舰火炮占优势,近距离被火船黏住以后却很麻烦。海战最后以荷兰舰队撤退告终,跟着参战的刘香船队也遭到打击。
战后谈判还有一项条件特别值得注意。
郑芝龙要求荷兰方面停止支持刘香。荷兰则保证不再到中国大陆沿海袭扰,中方允许福建商船前往台湾贸易。换句话说,刘香原来想借荷兰舰队对付郑芝龙,料罗湾打完以后,荷兰人开始重新和郑芝龙谈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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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的联盟并没有多少情义可讲。
谁能控制航路,谁能保证贸易,商人就更愿意跟谁做生意。
**1635年,郑芝龙再次出兵攻击刘香。**福建省文化部门公开资料记载,刘香的50艘战船最终被击溃,刘香本人自尽。此后,郑芝龙在福建沿海的竞争对手已经所剩无几。
这时再看1633年料罗湾里的那50多艘中国海盗船,就很容易看出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荷兰舰队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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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香没有在替荷兰经营一个什么宏大的殖民计划。
他想借荷兰人的炮,把挡在自己面前的郑芝龙打掉。
荷兰人也没有把刘香当成什么可靠盟友,只是需要一支熟悉当地海况、能够提供大量小型船只的中国武装。
料罗湾一败,合作的基础也就跟着松了。
两年后,刘香的船队没了。
郑芝龙留下来了。
而1633年那场海战之后,荷兰人在福建沿海继续用武力强行打开贸易的计划也遭到重挫。福建省政府今天回顾月港历史时,仍把料罗湾海战记作郑芝龙击败荷兰舰队、争夺台湾海峡制海权的重要节点。
参考资料 福建省人民政府:《漳州:月港的前世今生》 福建省人民政府:《鼓浪屿:世界多元文化的交融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颜克英后人捐赠,博物馆历时五年修复,复刻圣旨荣归晋江故里》 中新网:《郑成功父亲曾在海上亦盗亦商,料罗湾海战大败荷兰》 山东大学相关学术研究:《论17世纪荷兰殖民者与福建商人关于台湾海峡控制权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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