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任吉军
近日,“杭州酒局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8月18日,杭州市调查处置组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7月26日晚,某地产高管赵某峰、杭州滨江区公职人员郁某栋在某KTV活动期间,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其间赵某峰将被害人推倒,导致其腰部受伤,经司法鉴定机构初步鉴定为轻伤二级。目前,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且均已被免职,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纪检监察机关也已收到相关问题线索。
据报道,事发当晚,某地产企业杭州公司负责人曾通过电话要求一名女员工参加聚餐,席间该员工被劝酒,之后在KTV活动中遭到不法侵害。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对于这一部分情况及相关人员是否还应承担其他责任,仍应以有关方面进一步调查结果为准。
案件最终如何定性、相关人员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和纪律责任,自有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但仅从已经披露的信息看,这起事件已经提出了一个值得所有用人单位认真回答的问题:当一场所谓的“商务活动”与职务关系发生捆绑,员工究竟有没有说“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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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片由AI生成
正常的商务交往无可厚非,正常的工作应酬也并非天然有错。问题在于,一旦“工作需要”成为必须参加饭局的理由,“领导要求”成为员工难以拒绝的压力,“商务社交”进一步演变为劝酒、强迫服从甚至违法侵害,事情的性质就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
职务有上下级,人格没有高低之分。
企业管理者拥有的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权限,而不是支配员工私人时间、身体选择和人格尊严的无限权力。员工接受劳动管理,并不意味着必须接受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不合理要求;参加商务活动,更不意味着默许劝酒乃至任何形式的越界行为。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现实中一些不健康的“酒桌文化”,常常披着“商务拓展”“客户维护”“关系协调”的外衣。在这种场景下,职位、资源、人情等多重压力叠加,很容易让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陷入“想拒绝却不敢拒绝”的困境。
衡量一种职场文化是否健康,不应只看员工能否服从安排,更要看员工能否安全地表达拒绝。
一个员工如果连“不喝酒”“不参加下一场活动”“我要离开”这样的基本选择都需要考虑是否会影响工作、晋升乃至职业前途,那么这种所谓的“自愿”,就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法律对此并非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也就是说,保护员工免受职场中的不当侵害,不只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道“加分题”,也是用人单位必须正视的法定义务。
因此,对此次事件的反思,也不能止于“涉事人员已经免职”“相关负责人已经停职”。
免职、停职是处置,但不是企业治理的终点。
企业更应该进一步追问:员工参加非办公场所的商务活动有没有明确边界?员工能否拒绝饮酒?涉及异性员工、夜间场所的商务接待有没有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员工遭遇骚扰或者侵害,有没有畅通、独立而且可信赖的内部投诉渠道?管理人员利用职务关系提出不当要求,又将受到怎样的约束和追责?
制度存在的意义,就是不能把一个人的安全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自觉之上。
此次事件中,相关人员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企业也已对涉事管理人员作出处置。接下来,公众期待的是依法查清事实、厘清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对可能存在的企业管理漏洞作出回应。
更重要的是,这起事件不应只成为又一个短暂的网络热点。
酒局不是法外之地,包间不是规则的盲区,职务更不是突破边界的通行证。
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企业管理者,无论面对合作伙伴还是自己的下属,都应当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正常的商务往来必须止于法律边界,正常的人情交往必须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之上。
一场真正健康的商务活动,不需要谁靠喝下一杯酒证明诚意;一家真正成熟的企业,也不应该让员工用忍受不合理要求来证明服从。
守住这条底线,既是对每一名劳动者人格尊严的保护,也是现代企业治理应有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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