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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一个发生的真事。
有个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法官问他:“对方在哪里?他同意离婚么?”他说:“他不同意离婚,但他们不是说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么?我们已经分居四年多了。”法官问:“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哪个法律规定的?”他说:“他们说的……”
法官听完,无言以对。
这不是段子。汪清县法院的法官专门写文章澄清过这个谣言。蒋阳媚婚姻家事团队在湖南做婚姻纠纷案件12年,也遇到过好多当事人,一开口就说“分居满两年了,是不是自动离婚了?”
答案是: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一、先搞清楚:没有“自动离婚”这回事
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分居满X年就自动离婚”。无论分居两年、五年还是十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己解除。
民法典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离婚的一个条件,不是“自动生效”的开关。
汪清县法院的法官在文章里说得特别直接:“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系对婚姻法法条规定的误解,系谣传,没有法律依据。
所以记住这句话:分居只是离婚的理由,不是离婚的方式。
二、分居满两年,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想靠这条判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
这是最容易搞错的一点。如果是因为工作调动、去外地打工、孩子在外地上学而分居,这不叫“因感情不和分居”。
吉林汪清县法院的法官解释过:“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如为了谋生,一方去外地务工多年。”
长沙一个网友在“问法湖南”平台留言求助:夫妻异地四五年,近两年联系很少,经常不接电话、不回消息。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联系减少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异地工作本身,法院才可能支持。
第二,分居时间必须连续满两年。
分居时间从实际分开居住之日起计算,必须持续不间断。
津市市法院的法官明确说过:“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你今天搬出去住,住了一年半,又回去住了几天,哪怕只有几天,分居时间就要从再次搬出去那天重新算。所以记住:中间回去住几天,前面的时间就白费了。
三、证据比什么都重要
分居满两年只是“你有理由起诉”,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你得证明你确实分居了。
不少当事人说“分居好几年了”,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照样判不离。石门县法院就审过一个案子,原告说分居已满两年,但庭审中只举出家庭琐事分歧,未能提交任何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那么,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最直接的证据是分居协议。双方签一份书面分居协议,写明分居的起始时间,这是最有力的证明。
租房合同和水电费单据是常见证据。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加上水电气缴费记录,能证明你确实住在别的地方。
证人证言也可以。邻居、社区工作人员能证实你们长期分开居住的,可以出庭作证。
微信聊天记录也要保留。搬出去的时候,在微信里说一句“我们过不下去了,我搬出去住了”,对方没有反驳,这就是证据。
不要等到起诉那天才想起准备证据。分居那天开始,就要有意识地留痕。
四、分居期间,这些事不能做
分居期间有几个容易踩的坑,提前跟你说清楚:
第一,分居不代表财产自动分割。分居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把大额存款转走,离婚时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面临少分甚至不分的风险。
第二,不要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分居期间卖房、转大额存款,可能构成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分居期间如果与他人生育子女,可能构成过错。分居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双方仍是夫妻。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另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第四,分居期间的债务要注意。如果分居期间借款,最好明确债务用途,避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分居满两年,到底怎么离婚?
分居满两年了,想离婚,只有两条路:
第一条: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而且财产孩子都谈好了,去民政局办就行。有30天冷静期,双方配合的话能办成。
第二条: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条件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把分居证据带上——租房合同、水电单、聊天记录——证明你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只要证据扎实,法院第一次就会判离。
还有一个补充条款:民法典第1079条第五款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应当”两个字,意味着“必须”。
最后说几句
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分居只是法院判离婚的一个理由,不是离婚的方式本身。想靠“分居满两年”判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分居时间连续满两年、有证据证明分居事实。
如果你正在分居,准备起诉离婚,不确定证据够不够、第一次起诉能不能判离,可以带着材料来找我聊聊。
作者个人简介:蒋阳媚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是湖南知名律所湖南华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获多个平台五星好评重点推荐,网络网友综合评分9.9分。是湖南律师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长沙知名离婚律师,同时也是湖南省律师协会成员、长沙市律师协会成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长沙离婚律师网创始人、长沙市知名婚姻家事团队负责人。作为长沙政法频道、“我的长沙”APP特邀律师,以及长沙市妇联志愿律师和长沙市雨花区综治中心值班律师,蒋阳媚律师不仅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更有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和同理心,能抓住案件核心要点,为当事人争取结果。
她经常受长沙市妇联的委托,在各大学校、社区开展公益普法服务,带领的湖南离婚律师团队,常年代理全国各地婚姻家事案件,目前已累计代理上千件离婚案件。业务覆盖文书代写、婚姻调和挽回、离婚谈判与调解、离婚诉讼、复杂财产分割、彩礼退回、恋爱纠纷、家暴维权、抚养权争取、遗产继承、高净值离婚财产分割、家族财富传承等全领域,其团队长期处理各类婚姻家事纠纷,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理性、专业且富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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